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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战略资源须积极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14:44 eNet硅谷动力

  作者: 大愚

  【eNet特约评论】最近从权威媒体看到一篇关于IPv6的报道,报道明确表明继IPv4之后再次远远落后于各发达国家,中国下一代互联网IPv6地址的申请形势却依然堪忧。居全球首位的德国IPv6地址数量约为我国的345倍,亚洲邻国日本、韩国的地址数量分别是我国的269倍和154倍,目前我国仅以20块的IPv6地址拥有量排名世界第十五。 

  随后笔者又看到名为《IPv6地址中国申请落后又何妨》的文章,文章中明确表明IPv6地址不是一种稀缺资源,没有必要过分地看重IPv6申请数量与排名。两篇文章截然相反的论调,到底哪种论调比较合理有说服力?其实两者争论的焦点在于“IPv6到底是不是一种稀缺资源”,如果是稀缺资源前一篇报道就比较合理,否则后一篇文章的论调就比较合理,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这个问题。 

  客观地说,和IPv4相比,IPv6地址数量很大很大,的确,2的128次方是个天文数字,大到地球上的每一粒沙子都能分配一个IP地址。在可以预见的很长时间内,IPv6地址耗尽的机会是很小的。但IPv6地址够用么?这在大多数人看来,或许就是一个弱智性问题,因为如前所述,如果“IPv6地址耗尽的机会是很小”是真的话,那么IPv6地址肯定够用。实际上如果你认为这个问题弱智的话,那是因为你不了解IPv6地址的管理,不了解IPv6地址资源的相对有限性。 

  如果我们不能辩证地看待IPv6地址资源的相对有限性,我们很容易得出如《IPv6地址中国申请落后又何妨》文中的论调。事实上,从IP地址资源的国际管理架构上来看,IPv6地址对每个国家来讲都是相对有限的。 

  责全球IP地址分配的机构ICANN规定,IP地址的分配是分级进行的:ICANN先将部分IP地址分配给地区级的Internet注册机构(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简称RIR),然后由这些RIR负责该地区的分配服务。目前全球共有5个RIR,中国属于APNIC管理。这些RIR同样采用这样的方式,给每个国家预留了足够的地址空间,但平均分配IP地址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每个RIR对待IP地址的申请者都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先到先得。如果我们天真地认为IPv6不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别人不这样认为的话(请注意前述数据:同属APNIC的日本、韩国的地址数量分别是我国的269倍和154倍!!!),也许留给我们申请的就不多了,这就是IPv6地址资源的相对有限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地址资源同国土资源、矿物资源一样,是在一定时间内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即使今天看来IPv6所能提供的地址资源空间足够巨大,但是对它的需求目前也难以估量究竟有多大。随着我国宽带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根据信息产业部的预测,到2007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将达到3亿,而且,除了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将产生对IP地址的大量需求外,随着以新一代网络为基础的信息化进程的全面推进,各种各样联网的智能终端乃至移动智能终端,比如信息家电、手机、PDA、网络汽车、传感器、RFID等,亦将对IP地址资源产生巨大的需求。 

  我们不能再报着一些人针对IPv4报着的观点。就最初在制定IPv4协议时,大多数人,包括协议的设计者本人,都认为IPv4提供了足够大的地址空间。但是仅仅20年以后,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猛发展,IPv4已面临严峻的地址资源匮乏甚至穷尽的危机。IPv6也一样,它虽然有巨大的地址空间,但也不是无穷尽的。IP地址不仅仅是一种网络资源,还是一种战略资源。为此,不能把IPv6地址的申请看成简单的资源申请,IP地址的稀缺对于国家长期的发展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战略性资源的取得有时不能以成本太大为借口而不去申请,在战场上对于一些战略性高地一般都要求“不惜任何代价拿下”,对于IPv6地址资源的取得也同样需要“不惜任何代价”! 

  在《IPv6地址中国申请落后又何妨》这篇文章中,作者以美国作为参考点,认为“互联网的霸主美国在IPv6地址的申请数量上也并不多,只有158块,名列第9位”,并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美国“但随着对IPv6地址的正确认识,加上IPv6商用的不顺利,确实没有必要预先多申请,完全可以需要再去申请。因此美国这两年来IPv6地址申请工作也非常缓慢”,对于这个论调我想用一个事实提醒一下:美国国防部一直致力于申请“/16”的IPv6地址块,这是我国目前已申请IPv6地址全部总和的近5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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