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刊登网友侮辱性点评被判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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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1:11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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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贺同 因网友在网站上使用严重侮辱性的语言进行餐饮点评,大众点评网所有方汉涛信息咨询公司日前被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名誉侵权。对徐汇区法院的这一判决,汉涛信息咨询公司昨日表示“基本尊重”法院的这一判决。
2003年6月23日,被大众点评网列为“美食家”的网友“老饭桶”发表了对三林塘漕河泾店的点评:“我要为他们写一副对联,上联‘谋财害命’,下联‘丧尽天良’,横批‘三林绝后’。” 三林塘负责人发现后遂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众点评网所有方汉涛信息咨询公司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 2003年7月14日,大众点评网登载网友“老饭桶”点评圆苑酒家徐汇店的文章,文章使用了某些辱骂性语言。圆苑酒家事后也提起诉讼,要求汉涛信息咨询公司停止在大众点评网上的侵权行为,在网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 经审理,徐汇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网民“老饭桶”的点评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汉涛信息咨询公司直至去年11月才删除相关信息,其已超过合理的审慎注意期限。 据此,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汉涛信息咨询公司构成侵权,并责令其在大众点评网上向三林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圆苑餐饮有限公司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