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正文

美颁布网络中立法规 FCC有更大视频建议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 11:40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5月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参议院本周一通过了《2006年通信、消费者选择及宽带铺设法》,该法第九条对网络中立进行了相关规定,与众议院此前通过的法案一样,该法将这一棘手问题踢给了联邦通信委员会(FCC)。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FCC应就“宽带服务提供商与软件应用及互联网服务商之间的商业关系”向参议院及众议院提交报告,报告还应包括网络服务流量及相关进展等内容。假如
FCC认定网络信息自由流动存在问题,就应当向政府提出执法建议。同时,该法案还赋予FCC在视频服务准入方面更大的建议权。电话公司长期抱怨称,根据现有的视频服务准入规定,它们在进入付费电视服务行业之前必须与各个地方政府签署总共达成百上千个协议,成本极为巨大且耗时过长。

  众议院的相关草案已准备提交所有议员讨论,在取消视频服务准入规则方面更为彻底,相比之下,参议院的法案只对各地方政府审查电话公司的视频服务准入申请的权限做了一些限制。比如,政府在接到电话公司申请的30天内必须进行答复,如果超过30天仍未答复,法律自动认定政府已接受申请。

  参议院商业、科技与运输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托德·斯蒂汶斯(Ted Stevens)表示:“我们试图通过法案寻找一种平衡,一方面是试图铺设宽带网络提供视频服务的运营商的愿望,而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维持现有服务的考虑。”该法案涉及电信领域的诸多问题,其中包括城市宽带和第一响应者设备的兼容性等,然而业界最为关注的是网络中立及视频服务准入规则。上周,众议院一委员会提交的《2006年通讯机会、通讯促进及增强法案》(COPE)也涉及了同类问题。

  此前,共和党议员占多数的众议院

能源与商业委员会投票否决了民主党议员的一份提案,该提案阻止电话及有线公司向流量过高的互联网公司征收额外费用。然而网络中立的支持者仍然从投票结果中得到一丝安慰,因为在同一个委员会,上次的投票结果是23比8,而此次是34比22,显然支持者的比例有所上升。此外,该委员会的多数成员辩论时提到由于网络中立未得到支持而引起的反对声音正不断增强,网络中立的支持者希望他们的反对能够推翻众议院的相关立法活动,同时也对参议院的立法形成影响。(丁克)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47,000篇。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