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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兴:面对版权WEB2.0该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6:20 ChinaByte

  作者:王利兴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巧合的是,就在这一天,著名音乐制作人陈彤带着一纸诉状来到海淀法院,对中国最大的互动娱乐门户网站——“猫扑”网站私自盗用他创作的《神雕侠侣》主题歌《天下无双》进行起诉。

  这是又一个关于WEB2.0站点的版权案例!

  “猫扑”网站是目前国内著名的WEB2.0站点,每天的访问量和更新内容都非常巨大。尽管在网站相关地方都有免责声明,并对用户有相关要求,但在目前技术环境下,海量的信息不可能都被一一审核。而假如进行严格审核,就会对访问量产生不良影响。于是,也就基本“放任自流”,基本就是对一些色情内容进行管理,而版权问题则相对被忽视。

  “猫扑”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当前所有WEB2.0站点的通病!其实,假如某个版权所有人稍微注意一下,它可能就会面临无穷的官司。

  作为现在被广为看好的WEB2.0,它的核心优势就是由用户提供内容,从而降低网站运营方的制作成本以及内容的适应性。但在现有国内环境下,广大用户对

知识产权的观念和做法肯定不能满足版权要求。

  随着国家对版权问题的日益重视,站点如果不加重视,必然会碰到越来越多这样的麻烦。因此,在面对版权时,WEB2.0网站该怎么办?

  首先还是要认清形势,充分重视版权问题。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相关措施,充分表明了我国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决心。因此,对于广大WEB2.0网站来说,如果能够抓住这样的机会,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就可以在最大范围内获益。现在的WEB2.0网站往往还是不够重视版权。为了片面追求访问量、点击率,一般都不去注意用户上传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其实,对于这些网站来说,必须树立版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用户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早采取相应措施。目前来数,WEB2.0网站的内容无非是两种来源。一种是由用户从其他地方转载过来,另外一种是由用户自己创作上传到网站的。

  针对第一种情况,网站必须要求用户在转载的同时注明出处以及作者,严格按照网络转载的要求来做。如果某些用户不能按照规定来做,网站必须下狠心处理,如关闭用户某方面的功能一段时间,直至删除用户帐号。因为随着网络版权法律的日益完善,网络转载后被其他人浏览也必然将构成侵权。所谓的“法不责众”,最终受害的可能还是网站。

  针对第二种情况,网站必须要寻找相应的模式,形成良性循环。用户的任何创作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放到站点上,被其他浏览。这样,对网站来说,它就为网站创造了一定的价值。因此,网站就应该建立相关的机制,对用户进行奖励,甚至采取实物奖励的方法。这一点,从目前博客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来,如果不能对用户实行相当的激励,那么其后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就象许多早期博客写手不出几年就在网上销声匿迹。毕竟一个WEB2.0网站不可能在缺乏原创的情景下获得长足进步。不然就会成为一个典型的门户,而不是WEB2.0,就象目前的博客网。尽管在短时间内,对网站来说会加大赢利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版权问题。

  版权问题,对于WEB2.0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果不能接受挑战,并顺势而上,那么面对版权问题,WEB2.0很可能会因小失大,并因此而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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