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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兴:中国互联网发展还要突破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9:48 ChinaByte

  作者:王利兴

  23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06年年会“互联网在中国的未来”分会上,德丰杰全球创业投资基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阿萨德·贾马尔演讲时透露,中国互联网将以每年百分之十六的速度增长,至2010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二点三亿。

  同样在此会上,百度掌门李彦宏则认为,我国网民数量虽已超亿,但“互联网发展是十分不令人满意的”。

  有人认为,不用十年,互联网的发展一定会成为我们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在五年内,我国网民超过2亿,将达到世界第一的位置。可中国的互联网发展不仅仅是由人数来决定的,正如中国的足球事业一样,踢足球的人很多,可中

国足球却始终是在遗憾中前行。我国互联网发展正面临瓶颈,还应该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

  观念

  网民和管理者的观念都制约着网络发展。

  用户数量是我国网络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是世界第二,但他们的观念还相对落后。就拿电子商务市场来说,相信你身边的人还有很多是不信任网络的。在骗子横行的今天,谁也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贸易过程中,他们往往不敢轻易在网上交易。有人说,近几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但仔细分析,其实这完全得益于网民数量的快速增长。其实,看电子商务,我们不仅仅看购物人数,更多的应该看他们的交易质量,如交易金额、交易次数、参与度(交易频率),这才是衡量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标准和是否成熟的标志。现在还是很少有大额的在线交易,往往都选择面对面的形式。另外,购物的人群主要是分布在年轻人中,他们的购买力不强,并不是消费主体。正如网络交友,主要市场应该在三十以上的人群,但他们观念保守。

  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目前他们往往将网络企业定位在高科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远离了普通民众。这些管理者往往都是简单生硬的模仿国外经验,在模式上不能根据本国实际进行创新。即使是当前复制较为成功的百度,其成功也只是偶然,因为我们的用户搜索对象不同于国外用户,他们主要是搜索新闻、音乐等娱乐内容,与专业相去甚远,导致不能进行深入、精细的业务开发,如面向企业的搜索服务。

  从政府层面看,管理人员对互联网产业的管理未有先前的经验,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对互联网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往往认为它只是一种工具,也就忽视了全局发展,重视局部发展,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不善于创新。譬如在新的技术、新的业务出来以后,到底应该形成什么样的产业链,应当用什么样的管理体系使它进行规范都不能有清晰的概念。对怎么样在管理上进行改革,以保持互联网持续、健康的发展,适应互联网的技术进步等少有思考。在法律层面,往往过于滞后,相应措施不及时,导致技术应用裹足不前。

  创新

  创新对于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对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业来说尤其关键。目前互联网业的发展需要在业务模式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积极创新。

  现在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业务模式几乎都是照搬了国外发展模式,尤其是一些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模式。譬如电子商务,都是采用了C2C模式。无线增值业务也是如此。另外,现有互联网应用多为与生活相关的业务,如有关的色情内容、交友、VOD、音乐等,而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模式则发展极不成熟。一个行业要发展,只有在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的前提下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就拿现在相对较为成熟的

网络游戏来说,一方面被众多企业捧为“网络金矿”,但另一方面却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诟病。因为网络游戏在获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使得无数的人受到了伤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社会的进步。于是,网络游戏的发展模式日益受到质疑。

  互联网的发展,必须要创新业务模式,逐渐从年轻人向中老年人转移,将社会的主流人群聚集到网络中来。

  我国现有的社会管理制度,让网络在部分人中“生根落地”,这导致了数字鸿沟的不断拉大,使得网络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触及每一个人,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而正是这些不能“生根落地”的人,极大的影响了互联网的发展。同时,互联网本身的管理方式相对落后,没有充分发挥行业自身作用,过于强调行政方式的干预。行政效率的低下使得行业发展会错过一些最佳的发展时机。

  只有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在最大范围内普及互联网,改变观念,积极创新,我国的互联网才能在人数增加的同时,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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