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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亦子剑
【eNet硅谷动力特稿】现在以奇虎网为首的网络社区网站可谓风光无限,基本上每天各大网站都充斥着这些社区类网站获得大笔风险投资的新闻,但是,与受到各种风险投资青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它们都还没有摸索出清晰、有效的盈利模式来,盈利模式似乎成了它们心中永远的痛。也许正因为盈利模式不够清晰,还没有更有效的手段赚钱,于是,它们为了探索盈利模式而不得不疯狂地追求点击量,把点击量以及在ALEXA上的排名当作赢得广告和知名度的砝码。但是,须知,如果为了追求网站点击量,那么内容就必须有足够的吸引力,什么才是最能吸引大众的眼球的呢?非色情内容莫属了。
所以,可以说,内容涉“黄”,是网络社区的一大公害。如今,在兴旺蓬勃的各大社区网站上,充斥着各种色情、虚假、有害信息,更有各式各样的小广告指向来路不明的色情网站。但是,对于社区网站来说,利用色情信息追求点击量并进而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从而获得大笔风险投资的好日子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自四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以来,4月9日,千龙网、搜狐、新浪、网易、TOM、中华网、百度、北青网、中国搜索等14家网站联合向全国互联网界发出了文明办网倡议书。随后,很多社区网站纷纷加入其中,宣称将文明办网,杜绝不良信息。在随后的4月13日,北京43家网络媒体签定了自律公约,正式成立网络新闻评议会,实行网络信息评议制度。如果社区类网站也实行此项制度,则对于很多靠着色情、暴力内容吸引网民眼球的社区类网站来说,这无异于自废武功;如果不实行这项制度,那么它们又必将在国家强大的政治攻势以及其他网站无形力量的逼迫下走向没落甚至有强制关闭的危险。
那么,这些社区类网站又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呢?在还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的情况下这些社区类网站是否会自废武功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处于两难境地的社区类网站同样能想出一条既不自废武功又不真正实行这项制度的妙招。它们不过是没有以前那么肆无忌惮罢了,以做社区搜索的奇虎网为例,以前把“性能力、性幻想、性高潮”这些内容赤裸裸地摆在网站首页显眼的位置,现在不过是把这些内容放在了更隐蔽的地方罢了,而且还装模作样地挂了个类似免责和举报的告示:“奇虎是智能化的中文社区(BBS)搜索引擎,致力于帮助网民从海量的网络社区(BBS)中获取信息。本站内容由奇虎搜索引擎按分类主题自动生成,如果网友发现所链接的目标网站包含有不良信息,请点击‘我来举报’,网友的举报信息将同时送达中国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和奇虎搜索数据部,经审核确认后奇虎将对目标网站予以技术屏蔽。”这样,既能一如往昔那样做色情内容方面的信息,又能不因实行网络信息评议制度而影响网站的点击量,岂不是两全其美?连奇虎网这样已经获得了大笔的风险投资的网站尚且如此,那些嗷嗷待哺、期待着获得风险投资青睐的网站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很多网站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提供具有色情内容的信息,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尚存法律空白,它们在大打法律的“擦边球”。以奇虎这样的网站为例,尽管从外表上看,它们很像是一个社区网站,但是正如奇虎网总裁齐向东所说,奇虎并不属于社区网站,而是属于搜索引擎。这样,它就可以不受《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限制。但是,笔者却对这种说法深表怀疑。因为,按照这种逻辑,像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也不应该为音乐下载侵权承担责任,但是,去年百度与音乐制片公司的官司却以败诉告终。所以,如果不认真、积极地探索赢利模式而一味地以这样的理由免责,最后倒霉的还是社区网站自己。
另外,按照《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解释,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公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很多社区类网站就以该规定中的电子公告服务没有列举博客、播客(视频分享)这一类新兴的互联网社区为由,认为博客和播客上的不良信息不受这个规定的约束,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个条文是以列举的形式来解释“电子公告服务”的,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电子公告服务形式,而且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其形式也必将有着巨大的发展和变化,《规定》的制定者不可能预见到网络的发展和变化趋势,所以就以列举的形式来解释“电子公告服务”,因此,即使博客和播客这些新兴的社区网站没有列举在概念中,其实也已经包括在其中了,所以,《规定》对这些新兴的社区网站同样具有约束力,此其一;其二,假如播客中的视频形式的不良信息不受法律的约束,这正如说现实物理世界中含有色情内容的文字是色情而在打击的范围之列,而含有色情内容的图片不是色情反而不在打击范围之列了?这岂不是荒唐透顶?
总之,纵然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但是,这并不表明其对这些涉“黄”的社区类网站没有约束力,所以,社区网站的管理者更应该思考的是怎样才能真正使网站全面赢利,而不是怎样逃避法律的监管。
愿社区网站的管理人员深长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