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新浪科技评论空间专题 > 正文

王利兴:强制戒网瘾必事倍功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0:39 ChinaByte

  作者:王利兴

  羊城晚报4月17日消息说,由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研发的一款学生电脑使用管理软件正式发布。该软件由家长全方位控制电脑,以达到引导孩子正确上网的目的。但有家长表示,担心父母的监视会把孩子“逼”进网吧。

  这些父母的担心是完全正常的,这是属于典型的“强制”行为,要戒除子女的网瘾,必然是事倍功半!

  强制许多年 结果很无奈

  网络成瘾是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的,可谓是见证了我国网络的发展历史。只是随着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网络,而群体也越来越多样化,尤其是年轻群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其实,网络成瘾出现之初,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首先受到“指责”的就是在2000年左右国内“遍地开花”的网吧,于是文化部等部门开始制定条例,要求网吧不能接待未成年人,不能24小时经营等。而后更为“严厉”的措施是对网吧实行统一“管制”,并严格网吧牌照制度,甚至停止网吧牌照申请,并严厉取缔“黑网吧”。再后来

网络游戏被提上“议程”,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实行了防沉迷系统,以及对网络游戏进行等级审核制度,不合格的网络游戏不得经营。还有就是有相当争议的上网实名制问题。而教育主管部门也是没有“袖手旁观”,纷纷推出“网络爸爸”等“安全”软件,防止学生在网络失去自己。

  对于网络成瘾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不可谓不尽力了,他们采取了各种方式。但纵观这些措施、政策,无一例外的都采用了“强制”行为,即从成瘾者外部出发,想通过改造外部环境来影响成瘾者。事实证明,不能说这些措施全失败了,但至少是事倍功半了!

  强制非良策 戒瘾需治本

  不可否认,强制行为在戒除

网瘾上也会有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短时间内效果明显。但往往会伴有“后遗症”,甚至一旦爆发,可能就更为严重。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要戒除网瘾,我们还是应该从其产生的原因来分析对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学生角度来看,有五类学生易得“网瘾”:一是学习困难且成绩平平者。他们通过网络中“成功的”角色扮演来获得虚拟奖励,以宣泄学习不成功带来的压抑;二是人际关系不良者。他们希望通过上网避开这些烦恼;三是家教有误区的孩子。有一定的人格缺陷或性格孤僻,寄希望于自身以外的虚拟世界;四是行为不端的“自由主义者”;五是自制能力弱的学生。他们在网络的“诱惑”下会不知不觉陷进去。但概括起来,无非只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自致性因素。这主要是由青少年自身的特点所造成的,他们一方面会对新生事物产生新鲜感并易于接受它们,另一方面他们的心理还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对事物的辨别能力相对较差。二是他致性因素。其主要是由于家庭、学校、同龄群体等个体以外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所促成。

  因此,我们应该从几个方面来建立立体式的戒除和防范网瘾的体系。

  首先是从学校教育出发。应试教育使得学生的学习压力太大,寻求“解脱”。所以我们要继续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使学生能够有丰富的业余生活,能够把更多的兴趣、精力转移到网络之外。即使要利用网络,也应该学习美国,让学生利用网络搞社会调查,写论文、报告、学习,乐在其中。同时,学校应该多举办网络成瘾相关研习活动或座谈会,邀请父母、师长、社工、辅导人员、网吧从业人员及青少年本身参与,提供网络成瘾相关知识与预防辅导策略,以结合各方资源,共同重视网络成瘾现象,防患于未然。

  其次是就社会层面而言,父母对子女平日的关怀不应只限于课业成绩的关心,子女的生活、感情、健康、未来都是为人父母者所应一并重视的。家长要对孩子平日的生活主动闻问,多细心关怀孩子,对于孩子是否过度沉迷网络要尽快知道,并妥善处理。而从网络环境本身来讲,网站也应该积极主动的“优化”环境。就如北京娱乐信报4月17日报道的,五个年轻的花季少年,面对400余名网络从业人员,大声疾呼还网络一个清洁的空间。

  网络成瘾问题已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前不久的人大会上也被一些代表提及。但希望不要再搞强制性的措施,而应该从根源着手,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