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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网络民意岂有大小之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9:38 ChinaByte

  作者:赵福军

  网络是继报纸、电视、杂志之后的第四媒体,其以虚拟性(并非虚幻)、互动性、自主性吸引了大量的网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场域,据CNNIC调查,如今国内网民已经达到了1.3亿;另一方面网民也积极的利用BBS、IM、E-MAIL、BLOG等网际沟通工具,参与各类时政、民生话题的讨论,已逐成“传统媒体未动,网媒先行”的趋势。

  如果将这种网路场域细分,并加之以政治语言描述,则它当之无愧是一个民主的会话沟通平台。往昔被压制、甚至扭曲了的言论自由可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通过匿名发言来近似真实的实现。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反而更多的体现了真实性,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而言,上至国家总理,下至个级人大代表都积极的通过网络查看民情,了解情况才具备合理的解释性,然而近日著名经济学家樊纲的一席话语却引发了一场关于网络民意价值若何的辩论。

  在樊看来,多数的农民、民工都不在网上,(他们)不是网民能够代表的,所以“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从民意的参与度或者说民主度的视角来看,1.3亿网民对决13亿国民根本不可能体现真正的“大我”、“民主”,充其量只是“小我”、“偏见”,但却不能否认他们民意代表的主体地位。每个虚拟的ID,背后对应的都是活生生的肉体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网民和公民存在对应关系,网民代表就是传统的公民代表,网民意志也当然是传统公民意志的积极组成部分。

  那么是不是全民未参与的就不是民主呢?孟德斯鸠很早就论证过:全民的民主只可能发生在希腊时代的城邦时代,小国才可能有实施全民民主的可能;而如今的大国,尤其是多民族国家,不可能事实彻底的民族,只可能实现地方性的民主,区隔化的民主,可以说,有场域的地方就可以产生民主。

  在现今的网络社会,离开网民意志而谈民意至少是不全面的,不真实的,甚至是脱离实际的。没有网民的积极参与、热烈讨论,收容审查制度不可能如此快的被废除;没有网民的参与,黄静案等冤假错案不可能被提起来,一次次的复查;没有网民的参与,或许刘勇案早就草草收场,黑社会势力依旧如往日一样猖狂;没有网民的参与,

宝马撞人案或许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不会扯出幕后的黑暗;没有网民的参与,虐猫之人或许还在继续从事卑劣的行径而无从自省……,总之,如果没有网络,没有网民的参与,没有网络民意的积极表达,国内的民主氛围不会达到今天的宽松地步。

  我们常常说民意无大小,套用在网络民意上,网络民意又岂有大小之分?如果非要认为绝大多数的人都参与才叫民主,绝大多数人都同意、表决的结果才是民意,才代表正确或真理的话,那不过是看似民主,往往却与民主的真谛相背离。“日心说”在中世纪难道不是被众人认同和支持的吗?不是被捧做真理吗?而今呢?不过是一场历史的嘲讽。别忘了,绝对的民主虽然看似美丽,但真理或许就仅仅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舆论从来都不是为了左右政府而产生的,不过是提供一个进路,一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进路。在我们的生活日益被一网打尽的时代,或许更加重视网络民意才是正确作出政府行为、制定良性政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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