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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网上有没有非卖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10:56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特稿】网上商品丰富、便宜同时交易又非常便捷,这是它的优点,也是淘宝网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红火的主要原因,但是,在它红火的背后,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国家的法律和人类的道德底线。据媒体报道,又有人通过淘宝网买卖涉黄游戏,而且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禁售(据4月2日上海青年报报道),更有甚者,还有人在淘宝网上拍卖自己的灵魂,而且还竟真的有人花钱去竞拍!(据4月2日新京报报道)——连自己的灵魂都可以出卖,那么请大家告诉我,在网上究竟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卖的?或者说在网上究
竟还有没有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呢?网上还有非卖品吗?我不是保守人士,但我觉得人世间总有些东西是不能卖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与我持相同的观点。具体说来,我认为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某些道德和伦理不允许交易的物品以及某些宗教方面禁止交易的物品不应该成为网上交易的对象。

  在论述我的观点之前,有必要先澄清一下为什么我要把文章的焦点放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其实,网上不能买卖的物品在现实中也是不能交易的,那么,笔者为什么要把文章的焦点放在网上交易平台这个基础之上呢?一是因为某些商品只能在网络交易平台中出现,比如大多数伴随网络而出现的网络衍生产品如网络虚拟设备等等,二是因为某些物品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成为交易的对象,但因为受潜在的买家数量的限制以及关注度的制约等,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成交。比如,这次上海某男子欲出卖自己的灵魂,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声称要出卖自己的灵魂,人们不把他当作疯子就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还有谁真的会和他作交易?但是在网络中就不同了,据记者的报道,截至淘宝网关停该网页时止,仅仅四天的时间,不仅有1800多人浏览了该网页,而且竟有59名网友参与竞拍,最高出价达到681元。这就说明很多在现实中不可能成交的交易一旦放到网上就成为可能的了。这就是我要把文章的重点放在网络交易上的原因,但是这并不妨碍本文的观点在实现交易中的适用。

  好了,言归正传。法律禁止进入流通领域的物品不能作为网络交易的对象想必没人会有异议,所以笔者在此就不赘述了,只是重点论述道德、伦理以及宗教禁止交易的物品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现实生活中,法律是约束人们的行为的,而道德和伦理以及宗教(宗教一般只对信教人士有约束,但并不是绝对的,其实也约束着非信教人士,比如你和回教人士一起就餐,想必你是不敢吃猪油的)则主要是约束人们的思想的,通过对人们思想的约束进而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所以我们可以把道德、伦理以及宗教对人们行为的约束称之为软约束。有人或许会认为,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交易和流通的物品都是可以买卖的,他们的理由是:道德和伦理是抽象的,不确切的,也就是说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观和伦理观,一万个人有一万个道德观和伦理观,在某些人看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非卖品,在另外一些人眼里也许完全可以成为交易的商品,也正由于其不确定性,因此道德和伦理不能作为评判某些物品能否成为网络交易对象的标准。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道德和伦理观固然因人而异,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总有一些道德和伦理是全人类所能容忍的底线,比如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侮辱等等,这些道德底线即是我们行为的底线,越过了这个底线就要受到人们的谴责。

  上文的分析未免过于笼统,那么就以“出售灵魂”来简单地分析吧:虽然卖家最后承认出卖的并非真正的灵魂,而只是自己的记忆和情感经历,但是记忆和情感经历就可以随意出卖吗?从人类的感情来说,不管是记忆还是情感经历,肯定都包含着卖家的朋友甚至亲人的影子,试问出卖自己灵魂的人置这些朋友和亲人于何地?这是否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这是不是对他们感情的亵渎?有没有侮辱他们的尊严和人格?这些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吗?即使不从人类普遍的感情来说,从操作层面来说,也是不妥的。试想,假如你真的出卖了自己的记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自卖出自己的记忆后就不能再回忆这些历史片段了呢?如果回忆了买家通过什么手段来知晓而且又如何阻止呢?所以,出卖灵魂不仅要接受人们的道德拷问,而且也是无法实际操作的。

  虽然现在网上还没有出现过宗教禁止流通物品的交易记录,但是,这并不是说以后就不会出现,毕竟在网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所以,笔者在这里也饶舌几句。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宗教自由政策,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所以我们就要充分尊重别人的信教自由,其中就包括不向信教人士售卖为其信仰所禁止的物品,这不仅是对他们信仰的尊重,也是对其人格尊严的尊重。

  每次出现了为法律禁止售卖的物品(或者诸如出卖灵魂这样的为道德和伦理所不容许的物品)时,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总是很无奈,甚至面对大家的责难总是很委屈地说:对此我们也没有很好的应对措施,唯一的办法就是发现一个消灭一个。但由于网络传播的高效性,往往待他们发现后,已经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诚然,对于诸如淘宝网这样的大型的网络交易平台,由于商品众多,我相信他们在处理这类事件上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我认为他们不应该如此被动,而应该充分发挥网民的力量,比如举报一个非法物品,奖励多少钱或者直接可以赠送一个卖品,这样不仅不用花费多少网站工作人员的精力,而且完全可以做到在第一时间处理这些非法的商品而不至于出现恶劣的社会的影响,毕竟任何商品上了网络交易平台后就暴露在所有网民的面前,所以网民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些非法商品。

  除了网站工作人员应该多想些点子来解决这个问题外,政府管理机构也应该加大处理力度,除此之外就只能依靠大家的自律了。不过,我认为,人类的思维中总应该有一些禁忌的东西,不管是法律也好,道德、伦理、宗教也罢,总之,这些为我们所禁忌的东西总有可以成为非卖品的。——总之,网络并非没有禁区!

  作者:亦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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