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集团公告:无收购或出售资产项目须予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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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9:29 太平洋电脑网 | |
北京时间3月28日,TOM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TOM Group Limited TOM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号码:2383) 公 布 本声明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而作出。 TOM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知悉今天本公司的成交量及股份价格上升,兹声明除若干市场传闻有关本公司拟进行若干收购事项或出售其若干资产外,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该等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此澄清其不时与数个行业的独立第三者寻求机会,或会包括可能收购或变卖的商谈,并确认现时并无有关拟收购或变卖的书面或口头共识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3条须予公开者。如就任何有关该等收购或变卖达成正式协议,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亦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须予公开者;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本公司之股东及公众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须谨慎行事。 上述声明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TOM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麦淑芬 香港,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汤美娟女士 麦淑芬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英潮先生 胡红玉女士 沙正治先生 非执行董事: 陆法兰先生(主席) 张培薇女士 周胡慕芳女士 叶德铨先生 李王佩玲女士 王雷雷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