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维权正名难 接下来该怎么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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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07:27 eNet硅谷动力 | ||||||||||
作者:小海 【eNet硅谷动力特稿】没有几个人能给“博客”下一个权威定义,也没有几个人真正能理解“博客”两个字究竟代表了什么,反正互联网有时候就是一个“忽悠网”,你玩我也玩,你说我也说,只要侃的在理儿,说的入道儿,甚至喷的人能懵,都叫本事,或许这就是一个“博”!当然,博客们也有烦恼,有人为名,有人为钱,更有人想名利双收,于是,
从老少博客因为名誉权欲对簿公堂,到所谓知名博客为自己的文章权益讨一个公道,使原本默默无闻的博客圈子自娱乐明星介入之后亮了一把后,再次被“草根博客”们的那种“守法懂法用法”的言行推向了另一个高潮,不过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名利双收,而后者们只能选择一个。 客观地说,自从明星名人借助网络炒进博客圈以后,让太多“草根博客”失去了光泽和生存的土壤,毕竟很多“土壤”都是别人给的,是需要“流量”和银子支撑的,所以s浪s狐们开始对“草根博客”不再热衷,转而投向那些娱乐演艺名人或者各行各业的所谓“精英”们。鉴于以上原因,很现实的给后来打算跨入博客这一行的人们制造了一个不算太低的门槛,当然,这个门槛对于已经“博起来”博客们没有多大意义,但这些先起的博客们似乎从另外一个方面开始给自己扩充门面,那就是所谓的“博客(文章)版权”。 众所周知的,互联网的宗旨就是开放、自由和共享,然而网络发展到今天,挂附在上面的任何一种事物都不再开始般的那么单纯,例如注册个邮箱要钱、浏览个专题需要发个手机验证码儿,甚至有时候进入某个网站都需要花笔“入网费”,所以,到今天,转篇文章也要去付费了!这是一种好现象吗?与互联网的最初信仰一致吗? 抛开其他,单就博客文章转载是否侵权来说,我想需要从多方面去考量这个问题,当然站在绝对的法律的角度,给与原创者报酬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人家付出了心血,可如果“每转必付”的话,那么这种维权很可能首先封杀了自己,不因别的,因为你处处要钱,既然你要钱,那别人尽可以去转不要钱的,如此,不是一种封杀是什么?毕竟相对于那些娱乐明星们来说,博客们不可能建立起那种性质的自己“博丝”。 再退一步来说,就算某些所谓的知名博客因为自己的文章被s浪s狐们“失误”没有报酬的转载了,继而奋起为自己的权益讨个说法儿,也就算你官司赢了,s浪s狐们就一定是输家了么?要知道把这些“大佬们”惹火了,联手封杀了丫的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当这些所谓的“名博”们讨说法的时候,我想一定已经想好了更好的“退路”,因为谁也不想把事情做绝,毕竟都是出来混的,彼此得罪了,谁也不好过,不过对于每一个博客个体来说,是非常弱势的。 在博客圈子,人们同样希望名利双收,但在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很多人选择了“留名”,毕竟这是很现实的积累问题,所以当这些“名博”们带头为自己的原创维权的时候,给后来者的借鉴就是怎么先避开这“权益问题”,先让自己博出名再说!这是一个怪圈儿?有一点儿。 博客维权,在法律的缺失和大的游戏规则一边倒的时候,只不过是个好嚷不好收的噱头,最终也难免一种虎头蛇尾的结果。“馒头”煮熟了,“吉祥三宝”也唱散了,当互联网的各种文化现象由“草根”变成硕大枝干的时候,别希望这里面还有几个单纯的,最起码的:当博客文化和利益、甚至完全和商业搅合在一起的时候,纯朴和高尚就已经消失了! 名博为利维权,后来者为入行放利放权,当名利与铜臭搅拌在一起的时候,博客还好看吗?还能那么容易的找到最初的那种野味儿与真实的“草根味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