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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杨振宁新浪开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6:01 深圳晚报

  法律人士:属欺诈行为,被侵犯者可依法维权

  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在新浪博客中,一个名为“杨振宁的博客”悄悄挂出。这个博客虽没有一篇文章,但已经被点击了20次。据新浪透露,这是一个自称杨振宁助手的人替杨振宁开设的。

  昨天,记者向杨振宁本人核实此事。杨振宁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开设博客,以后也不会开设博客。

  “助手”:杨振宁托我开博客

  “我是杨振宁先生的助手,杨先生委托我帮他在新浪开设一个博客。”新浪网编辑几天前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一个自称是杨先生助手的人表示,希望能在新浪为杨振宁开个博客。

  “我们收到这封邮件后特别谨慎,不知道这个人是真是假。我们当然非常欢迎杨先生来新浪开博客,但也害怕有人冒充他。”20日,新浪编辑致电记者,希望记者能够帮忙核实此事。

  杨振宁:不会开设博客

  记者在新浪博客中果然找到了这个名为“杨振宁的BLOG”的博客。这个博客在2月23日注册,没有一篇文章,但已经被点击了20次。

  昨天,记者联系到杨振宁的助手,请她向杨先生本人核实此事。几分钟之后,记者接到电话:“杨先生本人表示,他从来没有委托过助手帮他开设博客,自己也不会开设博客。”

  新浪:发公告整顿假博客

  随后,记者将此事告知新浪网,同时也了解到,冒充他人特别是名人开设博客,已经成为新浪博客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昨天,一则“关于整顿虚假博客和不当言论的公告”出现在新浪博客频道。新浪表示,“最近,新浪博客收到了若干投诉。有些博友为提高自己的访问量或出于好奇,以他人名义开博,并向网友宣传不实的活动日程,甚至有人编造名目收费……”新浪网称,“新浪博客提醒广大网友注意鉴别真假,欢迎网友对假冒他人名义的博客进行举报。”

  “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核实注册人的身份,特别是对社会影响力大的名人。”

  专家:属欺诈行为

  假冒他人开博客算不算违法?责任人将受到什么处罚?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教授杨建顺认为:“假冒他人开博客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假冒者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名誉权等。被侵犯者完全可以上告法院。”

  但杨建顺教授表示“不应该过多地追究网站的责任”。“如果要求网站对所有注册博友身份审查,这就相当于网站有一个行政许可的权力。但目前网站没有这个权力。另外,如果网站设置得这么严格,并不利于文化的传播。但是如果博友要调查取证,网站有提供资料的义务。”(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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