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网络歌曲侵权案昨日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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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9:1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力)我市某网站将54首热门歌曲放在网上提供在线播放服务,日前这些歌曲的所有者上海步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步升公司),以录音制作权被侵权为由,向该网站索赔41万元。昨日,重庆首例网络歌曲侵权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音乐公司:保全网页证据
去年9月1日,步升公司在网上发现,重庆某网站未征得公司许可,在“在线播放”栏目里,提供包括胡彦斌、许巍、花儿乐队的54首歌曲的下载。步升公司马上向公证处申请网页证据保全。昨日上午9点,这起重庆首例网络歌曲侵权案在市一中院五法庭开审。庭审时,步升公司出示了多达82页的公证证据保全书。从上面能清晰地看到,这些网页上的歌曲在线播放栏目里,均出现了上述几名歌手的歌曲。由于步升公司起诉该网站后,网站立即关闭了“在线播放”栏目,步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低于最高赔偿限额50万元的情况下,向网站提出38万的侵权赔偿,另外加上取证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 网站:侵权损失不大 庭审中,被告网站代理人对证据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网络上没有花儿乐队的歌曲,而且他们的网址进行了网络IP地址限制,只限重庆地区的网友,因此传播范围较小,侵权损失不大。故对赔偿41万元损失不能接受。 昨日庭审后,法官宣布将在一周时间内再组织双方调解一次,如不能和解,再作出宣判。 原告律师称,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络侵权案中,以歌曲和影片等类型的案例居多,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著作权,几乎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聘请专人,每天在网络搜索侵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