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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刀马:网络语言不要一棍子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9:19 ChinaByte

  作者: 小刀马

  近日,上海立法禁止网络语言,“PK”“粉丝”等乱用将违法。据3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这也是国内首部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法律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这部包含限制网络语言使用的地方性法规,上
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耀羲解释说,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期刊、图书这类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言是可以的。

  对于政府机关公文和教科书中不能出现网络语言笔者深深地理解,但是在一些新闻报道中也不允许出现网络语言是不是限制的太大了?上海立法限制网络语言“泛滥”,绝不止停留在文字层面。根据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对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以及中文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上海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还建立起监测工作网络,对各类媒体、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众所周知,新闻的最主要的一点是还原真实,给人们一个警示、展现,对语言的要求应该丰富多彩一些才更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过多地限制,是不是也是一种矫枉过正?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蕾说,“层出不穷的网络语言,我们不能一概否定”。她举例说,版主、主页、链接、下载、上传等词汇都源自网络,但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和汉语造词规律,充满时代气息,这样的词语不妨大胆使用;而“青蛙”、“:P(吐舌头笑)”、“7456(气死我了)”等词用数字和符号,虽在部分年轻人中流行,但还是应该把它限制在网络生活之内。如果说对数字语言还比较不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的话,对“粉丝”、“青蛙”之类的网络语言也横加指责是不是太严厉了?按照这样的条律约束,那像超女、玉米、凉粉之类的同样要被枪毙了?第一次亲密接触,轻舞飞扬是不是也要被遏杀掉?

  其实,对网络语言,我们是不是如上海 大学教授李白坚认为的那样比较合理呢?“如果仅仅是禁用,也许很难起到所预想的效果。中国人大可不必视网络语言为洪水猛兽,而是应该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去面对,通过提高国人对汉语的鉴赏力,教会大家如何进行甄别,吸收接受有思想有创意的健康的网络语言,而摒弃那些低级粗俗的语言。”很显然,这种态度是折中的,也是宽容的,毕竟仅仅是一个网络语言而已。人们在对年轻人的文化应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社会在发展,即使是我们的语言文化同样也应该与时俱进,虽然我们不应该去鼓励或者泛滥那种网络语言,但是过分地去禁止会不会造成逆反情绪?

  网络语言的出现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如何看待,应该不鼓励,不提倡,但是也不应该过分地去禁止,应该提高人们认识我国语言文字的真正内涵和博大精深。网络语言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许多人集体创作而成的,有其诙谐、智慧的闪光点,如果一概进行封杀,其实也就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青蛙”、“

恐龙”、“粉丝”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内涵,它所展现出来的智慧和我们汉语中本身的优美词汇同样有其生命力,如果过分强调这种语言的不合法性,对活跃青年人的创新思维是不是也是一种压榨?

  一种文化的形成,一个思想的碰撞,火花的出现和形成是经过众人的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在网络上风靡了。当然一些语言是禁不住市场的洗涤的,其实大浪淘沙,最终历史就会把这些词汇纳入尘埃,又何必强行来规定呢?如果说我们的政府公文要有其严肃性和公正性,我们的教科书要教书育人来不得半点的马虎,那么我们的新闻报道也限制多多,那新闻的鲜活性是不是也要大打折扣?因此笔者觉得给网络语言一丝宽容,让我们的世界更加五彩缤纷一些不是很好吗?让粉丝们继续粉丝,让PK也能继续PK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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