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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当头 网上慎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9:46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专稿】2006年3月1日,一个很普通的日子,然而在这一天,一部意义深远的法律诞生了,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只是一两个字的差别,却有着质的不同,因为已经由以前的条例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在这部法律中,很多条目都涉及到了当前的主流通讯和互联网等行业,如果说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一点也不为过。

  在这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首次详尽的列举出了与计算机相关的犯罪条目和惩处办法,例如计算机入侵、擅自修改删除他人数据和制造散播病毒等都会成为法律追究的行为。很现实的说,以后再有人拿这些不当回事,我们尽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因为现在有法可依和有法可据。

  作为一个外行,我对法律的理解就是保护弱者的,所以在这部法律出台的时候,我举双手欢迎,虽然处罚的力度还略显轻微,最起码让我们在受到侵害的时候不再困惑该用什么当自己

维权的基础,现在,有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个人PC用户最有用的一条就是当他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继而影响乃至破坏我们的PC系统正常运行的时候,我们可以挺直腰杆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了。

  除了计算机犯罪,在这部法律中同样也界定了互联网上的哪些行为是犯罪,例如利用互联网传播病毒等非法程序、传播淫秽信息、发布反动言论和侮辱攻击他人等都可以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当然还有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行为也可以纳入刑事犯罪的范围。客观地说,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利用计算机犯罪有时候就是等同于利用互联网在犯罪,所以有时候是可以并罪处罚的,假如真的并罪到了一定程度,就是触犯刑法了,结果当然也就不会是罚款和拘留这么简单了。

  说完了计算机和网络,就是手机短信了,如果你还以为可以随便发个黄段子没有人管你,那么在你知道有这么一部法律存在的时候,最好省下那几毛钱,否则很可能失去的更多。除了散发黄色信息,如果你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恐吓甚至是欺诈,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当然根据犯罪的程度,也会升级定性到刑事犯罪的等级,所以奉劝那些有此“癖好”的人最好想清楚了再按下你的手指,否则很可能换来牢狱之灾。

  纵观整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很多当前热点的“网络”侵权行为都给于了明确的法律界定,虽然该法律的惩处方式还仅限于罚款和拘留,但谁敢说某些行为不会最终定性为刑事犯罪呢?所以一些人不要简单的把这部法律理解为“治安管理”“处罚”,因为它有着量的裁定,当你超过它所限定的那个度,绝对不再是治安案件。

  说的有点远了,其实这部法律监管和惩处的对象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些看似琐碎和普通的事件,相对于任何一种形式下的“网民”来说,在以后的言行中都应该有一个法律的意识了,这很重要!除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更应该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彼此的“网络之行”,否则下一个被罚款或者拘留的就可能是你。

  法律“无情”,大家小心雷区!

  作者: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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