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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生状告网络名人侵犯名誉权案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1:19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邓小群

  【本报讯】深圳眼科医院医生姚晓明状告网络名人崔从政在网上发帖侵犯自己的名誉权,法院一审判决崔从政公开道歉并赔偿3万元。崔从政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案件作了二审判决,决定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法庭调查中,双方就上诉人崔从政网上发帖的事情是否构成侵权展开争论。崔从政认为,他在网络中所发布的帖子都
没有对被上诉人姚晓明有任何侮辱、诋毁、诽谤之词,网络论坛进行舆论监督应受到尊重。姚晓明作为公职医生和公众人物,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及影响的批评应具备一定的承受力,其言行要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即使只对涉及个人人格和名利的评论也应坦然对待,对可能造成的轻微伤害应予以容忍和理解。而姚晓明的律师认为,崔从政在网站论坛中所发帖子中,有“欺世盗名”、“魔鬼般的医生”等侮辱性言辞,有许多网友跟帖对姚晓明进行评价,已经说明了姚晓明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姚晓明造成了损失。律师认为,公众人物也同样有名誉权。

  深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崔从政通过网络撰写对姚晓明的批评性文章,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的争议事实进行评论,可发表有事实依据的意见,但不能脱离事实。崔从政的行为已构成对姚晓明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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