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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吧未核对上网者身份证被罚四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1:12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颜家梁

  【本报讯】昨日,记者跟随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全市有证网吧进行抽查,罗湖区南湖路一网吧由于没有核对身份证被罚4000元。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福田区巴登街检查,记者看到,每家网吧收银台
前都挂有“上网请出示身份证登记”字样的小牌,但执法人员对网吧内正在上网的顾客进行抽查时发现,一些网吧老板并没有严格按规定核对身份证。

  在罗湖区南湖路一家网吧,执法人员发现两名青少年没有身份证。执法人员问:“你的卡是怎么办理的?”这名青少年回答说是别人的。执法人员于是没收了他的卡并要求填写一份“文化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另一名青少年在执法人员的再三追问下,才支支吾吾地回答自己只有16岁。执法人员随即开出处罚单,对该网吧作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

  据悉,市文化局从去年7月10日起开始执行新的网吧违法经营处罚标准,并将“上网请出示身份证登记”改为“入场者均需凭身份证登记”,要求各网吧对入场消费者要严格进行有效身份证件的核实和登记。网吧经营单位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对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例将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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