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搜狐等域名被外人备案 业内称无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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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7:16 第一财经日报 | ||||||||||
Google.com被抢备案 本报记者 陆悦 发自北京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在信产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miibeian.gov.cn)中看到,Google.com的顶级域名被一名叫做李惠的人士在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备案,备案号为
Google中国公司认为,上述人士虽然进行了国际顶级域名的备案,却毫无实质意义。 记者同时了解到,被外人备案的域名还包括www.alibaba.com和www.sohu.com等几个知名域名,前者为一家广东省企业备案,时间是2005年6月28日;后者由北京的一家货运代理公司进行了备案,时间为2006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下称“ICP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非经营性ICP企业通过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即可完成备案工作,流程十分简单。 不仅如此,从今年3月17日起,修订后《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将开始执行。该办法明确了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拥有商标不再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被投诉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便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