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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平:网络转载付费几家欢乐几家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10:43 ChinaByte

  作者: 方家平

  目前很多网站都依靠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等的新闻报道来增加点击率,但很多都未经授权,并且没有支付费用——对此,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国务院新闻办在2月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互联网转载作品的付费问题,国务院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会予以解答。看到这则新闻,报刊会像撰稿人一样高兴,因为一旦《信息网络
传播权条例》颁布他们就可以依法取得转载费用,而对于网站来说,则是“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

  由于网站信息的易复制性,未经授权便转载其他网站的信息内容在中文网站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相当盛行。有人戏称,ICP就是“Internet Copy and Paste”(网上拷贝和粘贴)。正因为如此,不仅导致网络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去年国家版权局接到有关网络侵权方面的投诉举报信息1024条,立案查处172件;而且使国内网站新闻出现同质性的弊端,同一条新闻你有我有全都有的现象非常普遍,体现特色、富于个性、注重原创的网站在多如牛毛的网站中屈指可数。在我们这个特色就是注意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的年代,如果任大量信息在网络上自由免费复制,最终影响的是网站的

竞争力甚至生命力。因此,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要求网络转载付费,既直接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也间接地起着推动网站和整个互联网良性发展的作用。对此,我们的网站要有清醒的认识,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网络世界不是盗版的天堂。

  网络转载付费一旦落实,最高兴的莫过于报刊,特别是那些拥有自己网站的报刊了。长期以来,报刊对于网络的免费转载心存不满,报刊通过付费形式采集的原创内容被网络给免费地通吃,吃亏的报刊哪能满意?去年底,

解放日报、广州日报等几大报业集团就曾联合抵制网络的免费转载。如果网络转载付费规定付诸实施,那么报刊网站就不会再“欲抱琵琶半遮面”地不乐意更新内容了。因为及时的内容更新不但能够为网民提供及时的新闻、吸引网民关注,而且还能够吸引其它网站的转载,从中获取额外的收益。当然,如果报刊支付作者的稿酬中不含网络转载的费用,那么还是应该给作者分享部分收益。

  网络转载付费的规定无疑是那些以原创内容为主的网站的福音。这些网站本来就在给作者支付稿酬,转载付费规定的实施并会不额外增加其运营成本,相反这些网站还会在其它网站的转载中再取得合法的报酬。比如天极网就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一直坚持内容以原创为主的网站之一。在支付作者稿酬、维护编辑队伍和购买新闻方面一直支付较高的费用。在网络转载免费流行时代,这部分重视原创内容的网站通过原创不断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差别竞争优势,其特有的内容吸引着无数网民的眼球。相信在网络转载付费规定实施后,这些注重原创的网站将会更上一层楼。

  网络转载付费规定会惹得谁不高兴呢?很显然就是那些靠免费复制报纸杂志、原创网站内容的网站。应该说这部分网站的数量非常之多。面临着网络转载付费的法律规定,这些网站再也不能怀着侥幸的心理厚着脸皮不付转载费用了。这样一来,网站的运营成本就会大大提高,利润就会相应下降,网站的经营压力自然增大。但愿这些网站能够自觉执行即将出台的付费规定,不断在提高内容的原创性和网站的吸引力上下功夫,多提供些“人无我有”内容,切莫往网民身上打主意,弄出什么邮箱收费、搜索收费之类不受网民欢迎的“掘金”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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