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馒头血案是否侵权应由法院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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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7:17 新闻晨报 | ||||||||||
国家版权局:大量引用他人作品,法律不允许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在网上流传甚广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犯了电影《无极》的知识产权?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15日表示,就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国2005年9月至12月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有关情况。 王自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关于电影《无极》及改编的事,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说,如果用于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相关专题:《无极》遭遇馒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