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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峥嵘:你知道你网上被卖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6:21 中国计算机报

  郝峥嵘

  如果一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通过某网站获得了你的个人资料,和你取得了联系,估计你会感到意外和惊喜。

  如果在你家附近的超市,通过你购物的信息,分析出了你的收入状况和偏好,商家因
此有针对性地投放广告,估计你会有些吃惊,但是不会很反感。

  如果某个保险代理,知道了你个人的信息,经常打电话给你介绍保险,估计你会生气地挂掉电话。

  不论你是否愿意,这种情况都屡见不鲜。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你不知道或者不在意的时候,他们掌握了你的包括联系方法在内的个人信息。在超市办理会员卡,在注册论坛或同学录时,在获得免费邮箱或小礼品时,注册者都自愿填写了一些个人资料。他们并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追踪这些信息最终被用作哪些用途。这些信息可能被卖给需要者,甚至几经转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此掌握了这些资料用于商业目的。

  最近冒出一个Ucloo.com的网站,号称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人引擎”,拥有超过9000万完整的个人数据资料。这个网站一出现,引来一片骂声,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因此浮出水面,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

  在要求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呼声日高的同时,另一种呼声却与之相反,就是对合法个人信息的了解需求。

  举例来说,某超市业主要招聘各类员工,他总是希望知道应聘人员有没有偷窃等犯罪前科。以目前的信息体系建设,除了招聘者提供的信息之外,似乎少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得该类信息。而该超市

信息化建设得比较早,采取了会员制,因此也掌握了很多顾客的个人资料以及购物经历,从而分析顾客的购物倾向,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正是由于该类信息有其价值所在,便出现了一些网站和商业机构不遗余力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为了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声和立法提议也应运而生。

  事实上,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不等于禁止使用。关键是要如何界定合理利用和不当利用。这也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意图。而如何规定合法使用的范围,可以多大程度上允许把个人信息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也是欧美法制成熟国家的一个难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规定过于粗放,没有能够阻止个人信息的不法交易。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笔者认为,信息收集机构的认证和许可,加工和使用程序的审核和范围是必须重点考虑的因素。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个人来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骚扰和麻烦,在各种场合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个人也该留个心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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