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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网络保安保得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5:17  ChinaByte

  作者: 赵福军

  保安,负责保证安全的人,古代有所谓的镖局,行走江湖,出于利益保某人或某物的一路平安;现代,有所谓的保安公司,作为市场竞争主体,以提供安全保证服务获取商业利益;无论如何,镖局和保安公司的人靠的都是健全的身体和出手不凡的工夫赢得被保护对象的认同。然而如今,却出现了一种新的“白领保安”:网络保安。

  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网络安全保安分公司成立,首批500余名“白领保安”已正式上岗。它是目前全国惟一一家保障网络安全的专业化保安公司,今后,北京所有网吧、各大门户网站等网络接入服务单位,都将聘用专职保安,负责网络安全。其中第一批经过培训的网络保安已经开始在千龙网等网站上岗。

  网络保安,听着新鲜,但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功效?能够保网络世界一方平安吗?笔者不甘苟同。

  首先,从保安人员培养上,北京网络安全保安分公司的招聘培养对象是:职高以上学历;学过计算机专业或有计算机特长;18岁以上45岁以下,笔者未看到相关保安培养的课程设置,但是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或者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是高技能、高科技犯罪,各国培养的网络警察都不但需要过硬的网络反黑技术,而且更需要过高的素质,侦察、反侦察、法律意识、心理学、逻辑学都是必备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和技能不是短短的几个月培训可以完成的,北京网络安全保安分公司有这个师资和能力吗?值得怀疑;

  其次,从保安人员的权限上看,网络保安没有执法权,有的仅仅是监督权,然而督权、监控之权范围到底多大?稍微过大就可能侵犯网络用户的隐私权等私权力,难道一个市场利益主体所派出的人员就能够随意的监控别人的私权力?网络保安是否最终会成为最大的网络侵权主体?

  再次,从相关保安人员的业务上看,网络保安主要有四大职责:删除各种不良信息;更新杀毒软件;监控单位员工及网吧客人,防止其将病毒带出、拷贝;只要发现有人登录黄色网站或者搞网络诈骗,发布虚假信息,立即叫停并报警;如发现网上钓鱼诈骗等违法行为,网络保安如不及时上报,将被视为“失职”。而以上这些技能和义务不过是网站和网吧的法定义务,而以前相关网站的安全人员和网吧管理人员都在从事着这些职责和义务,从这里看不出花费高代价聘请的网络保安能够为网站和网吧带来特别的有价值服务;

  最后,从业务接纳上看,不久北京所有的网吧及网络接入服务单位都要聘用网络保安员,每个网吧至少3人。从这里似乎能够看出行政强制的意味,但网络保安公司说白了就是市场主体,与网吧及网络接入服务单位平等的地位,不是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彼此之间不存在谁强制谁的公权力配置,即使北京的网吧及网络接入服务单位愿意雇佣相应的网络保安,也是双方自主合意并在契约合同基础上达成的,因此是不可能出现所有网吧及网络接入服务单位都要聘用网络保安员的局面,毕竟一些网吧或网站的安全维护工作已经做的非常不错。这样笔者想到了几个月前福建丰泽保安分公司向辖区内所有的网吧发出通知,要求必须雇佣该公司保安,即使不雇佣也要向其缴交每个月300元/50平方米的管理费。难道最终在堂堂的京城也会上演这样可悲的违法闹剧?

  网络保安能够作为一种职业出现,至少说明现今网络安全已经成了一个不得不被关注和重视的大事情,但如果没有相关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做保障、在没有取得相关正规执照约束或权力授予的前提下就匆忙开展网络保安业务,最终又能保得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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