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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萍:腾讯告奇瑞不如告微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13:36 ChinaByte

  作者: 浮萍

  近日,关于两个QQ之争被炒得沸沸扬扬。因为对奇瑞QQ商标使用存有异议,腾讯公司已经就其商标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异议。奇瑞QQ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腾讯是否在汽车行业已取得QQ商标的专用权。因为腾讯QQ不是驰名商标,得不到跨行业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受跨类保护。

  目前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了包括计算机、通讯乃至服装在内的多个行业的商标,但并不包括汽车产品。这就意味着,在汽车行业是奇瑞申请在先,而我国《商标法》遵循的正是注册在先原则。

  项立刚表示:《腾讯告奇瑞是公关活动》,“QQ经过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注册了全类

商标,为主张自己的权益,提高侵权问题也是正常。我理解很大程度上这是一次宣传活动,对于QQ侵权确实存在,也并不是一件两件,从大企业开刀,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同时这也是一次QQ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对于提升品牌形象有很大帮助。”

  对这个观点,笔者也有同感。不过,笔者倒觉得如果说从同行业竞争的角度来说,腾讯告奇瑞还不如告微软。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腾讯和奇瑞是两个跨行业企业,本身并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可能,起码目前是这样;其次,关于

知识产权的维护和灌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响知名度并增加公众的注意力,但是相对来说这需要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或者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才好,显然在这方面,奇瑞还不能胜任,而且给人风马牛不相及的感觉,真正的舆论效应能不能持久?估计很难。

  再次,选择微软,因为是腾讯的直接竞争对手,完全可以给自己增加公信力和知名度,虽然腾讯的知名度已经足够强大了。而且,有一个现实的例子已经摆在那里了。韩国最大的互联网门户Daum通信公司指控微软在其Windows

操作系统捆绑即时通讯软件和多媒体播放软件,并称这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条款,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随即展开调查。今年11月初,尽管微软同意支付Daum通信公司3000万美元,解决双方的法律纠纷,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表示仍将继续对微软进行调查。

  腾讯如果在中国市场把微软的MSN告上垄断的法庭,影响力绝对是空前的。而且也能缓解因为互联互通带给其自身的压力,当然腾讯是不是要这样做,目前还没有什么征候,至于以后怎样,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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