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博客侵权案开审 网志涉及真名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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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9:4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浙江审理首例博客名誉权纠纷案 本报讯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该省首例由博客网络日志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浙江武义县的陶女士把杭州23岁的胡某告上了法庭。陶女士诉称,她与李某结婚不久
被告胡某在法庭上则辩称:被告与李某系普通朋友,并非同居关系。博客网上的情感日志,原告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被告所写。被告还认为文章中所提及的人物也非真人真事,涉及的是原告丈夫而并非原告,故对原告不构成侵权。 该案庭上调解未成,法院将择日判决。(黄华 方益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