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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家花园追诉网友 第三方评议人首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0:4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贺同

  昨天下午,“孔家花园”和“鸿运楼”诉“大众点评网”名誉侵权案在虹口区法院开庭。原告向法庭提出将发表评论的网友“老饭桶”追加为被告,得到法庭准许。孔家花园还申请到法院的调查令,并将争取在法院给予的5天期限内,调查到“老饭桶”的真实身份情况,要求他上庭应诉。据悉,这也成为国内首例将“第三方评议人”直接作为被告的名誉侵
权案件。

  由于大众点评网及其代理律师反对将两案合并,法庭最终决定分开审理。

  孔家花园代理律师邬华良表示,之所以将“老饭桶”追加为被告,因为源头在他,“老饭桶”和大众点评网应被视作共同侵权人。该网站非但没有及时删除带有侮辱性语言的网友点评,反而在其汇编的《指南》中将“老饭桶”等网友尊为“美食家”“网站生存的动力源泉”,其作为助长了网评中随意侵权、诽谤侮辱之风。

  大众点评网CEO张涛则表示,这只是网站运营的一种方式,目的是鼓励更多网友的参与。张涛还说,曾在网友自发组织的聚会中见过“老饭桶”,了解到他并非从事餐饮行业,只是个普通食客,其不存在任何攻击性和诽谤的意图,只是话语有些偏激,但这并不构成侵权。

  而针对点评中代词指代问题双方也发生了争论。“见他个大头鬼”中的“他”究竟是否指向孔家花园,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另一焦点集中在网站给饭店排行是否有规章可依、是否违法。网站方面认为,他们的排行是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根据网友的评论打分为标准得出的,对消费者只是参考,且孔家花园并未出现在该排行榜中,故不构成对其侵权。

  孔家花园总经理杨子江则认为,这样的排行榜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南”、“排行”之类的带有权威意义的词语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孔家花园未出现在该网站汇编的《指南》一书的50名排行里,就意味着被排在了50名之后。同时,他认为,网站仅仅根据几十名网友的评论就对一家餐馆作出评价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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