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电子支付指引 网上支付个人资金受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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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8:12 深圳特区报 | |||||||||
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提出指导性要求 个人客户如需提高网上支付金额须有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保证 【本报讯】(记者徐强)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下简称《指引》),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活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其中与居民个人密
网上单笔支付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 按照央行公布的《指引》规定,银行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并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做出合理限制: ——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银行应在客户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内,设定用于网上支付交易的额度供客户选择,但该额度不得超过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额度。 市民应尽快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 昨晚,农行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胡红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引》中的上述三条对网上支付额度上限进行了相当明确的规定,其中与市民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是第一条和第三条。 他认为,第一条明确设定了网上银行单笔支付上限,这与目前银行普通采取的措施相差较大。比如农行网上银行设定的个人支付单位金额上限为5万元,他认为1000元额度有些少,肯定会给目前一些习惯网上支付的市民带来不便,但好在《指引》补充了一条规定,即“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这就要求,如果个人客户要提高网上支付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上限,就必须要有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保证。 “至于农行深圳分行会不会按照《指引》的规定逐条实施,这要看农行自己的实际情况,还有央行对电子支付的进一步规范而定。因为此次公布的只是一个《指引》,而且也只是电子支付整体规范的一个开始,接下来应该还会有更多的规范条例发布。”胡红波表示。 对第三条限定,胡红波认为,这是对个人使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支付的一个规范,它的支付上限以信用卡透支额为标准,符合信用卡风险防范原则,同时也有助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进行信用卡诈骗。 电子支付 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