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惹侵权官司 知名医生告网络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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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9:28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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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记者 邓小群 江晓蚕 【本报讯】深圳眼科医院医生姚晓明状告网络名人崔从政在网上发帖侵犯其名誉权,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赔偿3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昨天,该案件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崔从政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
案件缘起:网上发帖批评知名医生 知名医生姚晓明和网络名人崔从政这起名誉侵权案件缘于两年前另一起案件——活体捐献眼角膜志愿者杨萍状告深圳眼科医院及主治医生姚晓明,这起案件由崔从政担任杨萍的诉讼代理人。 在杨萍的案件审理前后,多家网站的论坛上出现以崔从政名义发布的帖子,围绕案件展开评述。姚晓明认为在这些帖子和评述中,崔从政“假借并不存在的‘深圳市红十字会捐献器官志愿者会’”之名,在多家网站大肆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捏造事实,以侮辱性的语言对其进行攻击、指责,因此将崔从政告上法院。 一审判决:公开道歉赔偿3万元 这起知名医生状告网络名人名誉侵权的案件于去年8月23日、今年6月2日在罗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认为,被告在众多网站的帖子里“以侮辱性的语言诋毁原告”。被告的侵权言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使社会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对原告的善举表示质疑,给原告的正常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一审中,原告提出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的诉讼请求。 罗湖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崔从政立即停止对原告姚晓明的侵权行为,删除在有关网站的侵权言论;被告在有关网站发表对姚晓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3万元。 二审焦点:是否侵权各执一词 崔从政对罗湖法院对该起民事侵权案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昨天上午10时50分,该案件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一庭开庭。 在昨天的法庭调查中,双方就上诉人崔从政网上发帖的事情是否构成侵权展开争论。上诉人崔从政认为,他在网络中所发布的帖子都没有对被上诉人姚晓明有任何侮辱、诋毁、诽谤之词;而被上诉人姚晓明的代理人认为,上诉人在网站论坛中所发布帖子中有许多网友的跟帖对姚晓明进行评价,已经说明了被上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均表示可以调解,但双方的出发点不一致:上诉人崔从政不承认其行为对姚晓明构成侵权,拒不支付精神抚慰金;被上诉人代理人要上诉人承认其侵权行为并向被上诉人公开道歉。法庭同意双方进行私下调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