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财星:抛开盗版的枷锁 P2P共享有没有未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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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1:22 太平洋电脑网 | |||||||||
作者:徐财星 几乎徐克导演的每一部武打电影,都有一件旷世的武器,而这把武器亦正亦邪,关键是在谁手上。如果在英雄手上,自然就成为惩恶扬善的利器,而落在反派手中,肯定将令世界大乱甚至暗无天日。在互联网世界中,P2P技术正是电影中的武器,这把武器在混沌的互联网上沾着污浊的铁水,似乎在等待强者的呼唤。而持有这把武器的P2P软件,本身就是混
网友视P2P软件为劫富济贫的侠客,侠客们通常不为官府所认同而不得不来无影去无踪,也有不少侠客因为小人陷害而落入官府魔掌。Kazaa、电驴等P2P软件为了躲避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的打击,被迫把服务器迁到太平洋岛国,并在版权法律不那么严格的发展中国家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P2P技术是一把利剑,P2P软件让这把剑更加锋芒毕露,在这把利剑的背后,是版权商的血在流。当版权商用血奋起抵抗P2P软件的时候,侠客也招架不住了,电驴(EMULE)就迫于压力,宣布将关闭P2P网站。P2P软件究竟是侠客还是盗墓者?抛开盗版的枷锁,P2P软件究竟有没有明天? P2P、BT技术最早并非用来下载盗版电影的,而是解决互联网传输大文件速度慢的方式,它革命性地改变了集中下载的模式,充分发动了参与者的力量,在很多大公司里,很多庞大的文件通过P2P、BT软件实现交流共享,大大促进了互联网的发展。 如果为了打击盗版而禁止P2P技术的发展,那绝对是历史的倒退,属于一竿子打了一船人,那些利用P2P技术传输合法文件的人就成了受害者。电驴软件确实有传输盗版的情况存在,版权商把电驴关了,那么对于很多利用电驴共享自己拍的电影、文件的人,确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可否认,目前P2P软件的流行还必须靠盗版共享,如果一个P2P软件不能下载盗版,那么用户数将减少几个数量级。脱离了盗版的P2P软件还有活路吗?当然有,被招安或从良是一个很好的选择。iTunes每年正版歌曲下载量超5亿首,Napster只提供正版音乐下载不一样还活得很好? iTunes的成功让很多P2P软件看到了希望,Napster现在摇身一变已经成为正版音乐下载的大网站,而在几年前,Napster则是版权商的眼中钉。苹果公司首次让版权商看到了互联网的力量,原来正版音乐也可以在网上找到归宿。 很多数码电影的导演,他们把希望寄托于P2P软件,因为P2P软件能够让自己的作品在用户中传唱。笔者就经常搜索一些高校学生自拍的DV电影,他们的电影如果不是有P2P,根本没有那么大量的观众,因为这些电影永远也无法通过电影院发行。这相对于RIAA、华纳、EMI等巨头对P2P技术的恐惧,真是具讽刺意味。 P2P共享让版权产品制造成本降低,以前出一张专辑需要10多首歌曲,而且还要考虑销售渠道、宣传渠道等等,否则就无法出版,利用互联网共享,就无需这样做,可能你只有一首歌曲,你都可以获得巨大的成功。或许你可以通过一首歌曲测试网友的爱好从而修正歌曲的风格等,获得更大的成功。在中国,《老鼠爱大米》等网络歌曲的流行,P2P也担当了重要的角色,而这些歌手如果不是得益于互联网共享,根本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功。 版权商固守原有的思想,老是认为P2P技术的出现打击了唱片的销量,却不去考虑如何通过P2P技术来革新发行方式。在没有互联网时,版权商也无法让所有的用户都使用正版,盗版一样横行世界,凭什么就把盗版泛滥的帽子扣在P2P、BT等共享技术上? P2P技术不是巨头们的游戏,它一直是草根阶层的代表,如果仅以巨头的标准来开放还是禁止P2P技术,都是一场荒唐的闹剧。虽然电驴是主动选择关闭,但是其中版权商的压力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电驴的运营商“可能无法面对高昂的法律诉讼代价,没有能力为自己辩护”。这不禁让笔者联想起中国的交通条例,从撞了白撞到机动车负全责,都是矫枉过正,这忽视了公平。 从用户方面考虑,P2P技术提供下载免费音乐、电影的捷径,用户当然非常喜欢,而且通过共享的方式,也可以把自己的文件与同好共享,体现了互联网开放的价值。 从版权拥有者来说,投入大量资源的创作被以免费的方式在传播,用户的快乐是建立于版权商的痛苦之上,在版权拥有者看来,这把刀正在已经割开了一条血口,随时都可能被刺中心脏,P2P软件就是盗墓者。 两者在一定时期内肯定是矛盾体,一方面制作需要成本,另一方面用户希望免费,除非找到很好的结合方式,否则这个矛盾体肯定会愈演愈烈,正在爆发。版权拥有者起诉P2P软件提供商、起诉提供连接的网站、起诉搜索引擎甚至起诉实行P2P行为的个人,都是矛盾爆发的直接体现。 用户和版权商都是自私的。用户希望获得免费的、高质量的软件、影音产品,尽管大部分用户都知道下载的音乐、电影都是有版权的,用户的自私是人性的自私,没办法改变。版权商也是自私的,他们希望作品能够创造最大的利润,因此,他们会选择起诉等手段保卫自己的商业权利。 用户喜欢免费、喜欢盗版,然而用户也会升级,当盗版无法满足需求时,而且又有更高性价比的产品,自然不会固守盗版。技术总是要向前发展的,就像当年CD取代磁带一样,革命总是在继续,只有充分利用新技术进行产业革新,就可以把一把利剑利用起来,在用户、运营商、版权商之间寻求利益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