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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百度趟了一滩浑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20:48 三联生活周刊

  作者:于萍

  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百度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34首侵权歌曲的访问链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8万元(按每首歌2000元计算)。百度随即提起上诉。在网络音乐下载的链条上,唱片公司、下载站点和音乐爱好者一直是利益纠葛不清的三方,百度以占公司28%
网络流量的MP3搜索服务,挤进了这一链条。但败诉,显现的是搜索引擎在网络音乐下载中的尴尬地位。

  百度副总裁梁冬说:“百度是符合‘

三个代表’思想的。第一代表先进生产力,搜索引擎作为高科技,无庸置疑是先进的生产力;第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么多人使用百度;第三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我们也倡导共建和谐社会,有了问题协商解决,而不是告来告去。”但据称,百度曾经丧失了与原告庭外和解的机会,一审败诉后再强调“和解”,败已败了,失掉了讨价还价的本钱。

  今年8月,网易因担心侵犯著作权,宣布暂停网络音乐搜索服务,对网易来说,这个决定无足轻重,公司8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

在线游戏。但这一决定矛头直指百度,它提供了专门的MP3搜索服务,占公司网络流量的28%。实际上此前百代唱片(EMI)的分支机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对百度发起了侵权诉讼,称百度允许用户非法下载该公司的53首歌曲。但百度不为所动,MP3搜索业务继续运营,并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步升诉百度案判决后,百度方面证实,至今已收到至少8家音乐公司的律师函或诉状,其中包括环球、百代、华纳、索尼BMG等众多国际唱片巨头,指控百度侵犯了它们数百首歌曲的版权,要求百度停止MP3搜索业务。

  步升诉百度作为众多同类诉讼的范例,败诉的结局对百度来说是致命的。在姿态上,百度不服;对判决依据,百度也有异议。争论的焦点是百度认为搜索引擎只提供链接,并不提供MP3下载服务,百度不能成为侵权主体。关于网络链接,我国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有所涉及,“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对此百度仍有异议:百度不属于内容服务的网络提供者,仅仅是信息服务提供者。据百度技术人员介绍,百度的MP3搜索服务使用的是“重定位”技术,即通过百度搜索显示的内容页面来自第三方。由此看来百度不过是个桥梁,侵权主体指向了非法音乐下载站点。案件处于法律缺失状态,根据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介绍,美国1998年制订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对此案有借鉴意义。法案对网络链接提供者列出了免责条款:一,对非法内容的来源不明知;二,未从中直接获利;三,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从字面看,法律对百度有利,但对流量意味着金钱的搜索引擎来说,通过提供非法的MP3链接增加流量,是否属于直接获利,说法不一;而互联网上的MP3文件绝大部分来源不正当,这是人人皆知。

  因为提供MP3搜索而成为被告,百度在全球也是首例。但并非没有类似案例可以借鉴。1984年美国最高法院曾作出有利于索尼公司的判决:不能因为消费者使用索尼出品的录像机非法制作电影拷贝而指控索尼,因为录像机也可以用于合法目的。百度提供的搜索服务,的确可看成如录像机一般的“工具”。对此,新浪法律总监谢国民对百度败诉有个“菜刀比喻”:“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一个人拿菜刀杀了人,如果杀人的找不着了,就让卖菜刀的承担责任,我觉得不合理。”另一个类似案例却对百度不利。今年3月,法新社以Google未经允许擅自在其新闻站点上显示法新社的图片、新闻标题和内容为由提起诉讼,索赔1750万美元。案件以和解告终,但Google随即将法新社新闻从其网站上撤下。

  百度虽对判决不服,却也对败诉结果有积极回应。百度总裁李彦宏表示,如果百度提供的链接涉及版权问题,只要获得告知,百度就会及时删除。对此百代版权公司发言人从一个“权利人”的角度认为不妥:“如果把音乐放在网上做一个无线下载,就会产生版权。是不是因为找不到权利人,或者它的公司不完整,就不要去谈了,等人家来找我的时候,我们再删除。从一个权利人的角度来讲,我们不赞同这种做法。”这样摆在百度面前只有一条路:筛除非法音乐下载站点,只提供唱片公司或合法网络音乐下载站点的链接。据美国eMarketer的统计,目前全球提供合法网络音乐下载的站点仅有230多个,而非法网络音乐下载站点却数以亿计,加之网络的国际性,筛除非法成为百度“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9月21日,百度意图召集环球、百代、华纳、索尼BMG四大国际唱片业代表坐下来谈谈。但仅有百代版权公司代表一人到场,中搜、新浪、搜狐、TOM、MSN等公司的代表却是济济一堂。这些正在开展搜索引擎业务的网络公司对于百度败诉,怀着一腔物伤其类的感情。新浪的谢国民说:“这几年互联网管理都是抓大放小,就是谁好管我就管谁,谁不好管我就放他。现在的法规重点基本都是控制大的服务提供商,对真正责任人没有一个法律方向。我认为应该从找到真正责任人这个角度努力,否则局面无法破解。”实际上网络音乐搜索服务是版权问题在搜索引擎中的爆破口,暗含着图书、图片、电影、电视等搜索服务中的版权争议。目前搜索引擎都以专业化为发展方向,百度选中的MP3搜索恰好是其中版权纠纷最多的一项,想在这滩浑水里摸鱼,讼累也算是百度成长的代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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