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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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16: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文/本报记者 薛松、赵琳琳 昨日,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大唱片公司要求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和调查费用共计167万元。百度公司方面态度强硬,副总裁梁冬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百度没有侵权,百度自己根本就没有获得收入,也不可能和这些唱片公司去谈分成。
七大唱片公司索赔167万元 和上周的“步升状告百度案”相比,昨日开庭的这场官司,不但七大唱片公司联手起来,而且索赔额达到167万元之多。 据了解,参与状告百度的七大唱片公司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EMIGROUP香港公司、索尼BMG以及它们的中国子公司新艺宝和正东唱片的代理人。 昨日,七大唱片公司在法庭上宣读起诉状称,百度公司在未经七大唱片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百度网站上对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等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而这些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分别为七大唱片公司所有。 他们称,百度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七大唱片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唱片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在百度网站和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调查费用共计167万元等。 百度发表3点声明否认侵权 昨日,出庭回来的百度副总裁梁冬对本报表示,首先,百度只是提供搜索服务,不是提供下载,没有侵权。搜索引擎并不需要对内容进行鉴定,百度只是告诉用户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包括MP3信息)在哪里。百度不可能也没有义务检查8亿中文互联网页上的所有公开信息,并精确地判断出它们是否侵权。其次,百度很愿意配合版权拥有者的行为,如果他们举报,百度则会移除链接,但他们(七大唱片公司)没有告诉我们。 再者,几乎所有的搜索引擎都提供MP3等多媒体格式文件的搜索,国内外有多家知名公司提供同类服务,在国外,搜索引擎公司都不断面临类似诉讼。在中国,之所以百度频频成被告,“只因为百度是这个行业的领导者。”梁冬说。 百度在法庭上请求法院依法全部驳回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 难有和解可能希望推动立法 对于这场官司,梁冬说,我们也试图和这些唱片公司商谈合作,但是我们根本就没有获得收入,拿什么去和这些唱片公司分成?关于167万元的赔偿,他说,7大唱片公司在法庭上提供的发票都不齐全,索赔的依据根本不足。 梁冬说,按照现行法律,我们是没有违法的。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共同颁发的相关办法,版权所有者有权利让搜索引擎公司取消侵权文件的链接。但从条例上来看,提供链接的渠道并不需要为文件是否侵权负责任。 “他们不了解互联网的特性,是在根本否认这个行业”。百度公司也希望有关法律能进一步加以明确,“不是违法,就不要告了。”梁冬对百度目前诉讼缠身的现状也感到无奈。 据透露,一审判决结果将在下月中旬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