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代理律师发声明:一审判决具有不可执行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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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7:55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9月16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败诉。百度公司代理律师就此对外发布声明,称一审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停止提供涉案歌曲下载服务,客观上具有不可执行性。以下为声明全文: 一、百度公司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使用基于算法的自动搜索,按照技
二、一审判决没有正确理解搜索引擎的服务流程和模式,其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由于不同多媒体文件都可以叫同样名称,执行一审法院判决将会导致上述所有文件都不能在搜索结果中体现,这将对网络用户通过搜索引擎获取信息的自由造成损害,必将严重地影响公共利益。由于MP3搜索与其他搜索没有本质区别,执行该判决将严重阻碍搜索引擎行业的发展,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发展的主流趋势严重背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