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王斌:互联网是尊重知识产权的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8:26 新浪科技 | |||||||||
![]() 图为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受访者: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 新浪: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嘉宾是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王斌秘书长。我们今天要与王斌一起聊一聊关于网络版权公约的一些事情。在9月3号,国内的主要互联网企业就会签署一份网络版权公约,详细的情况还是由王斌秘书长来介绍一下。
好,我们先来问第一个问题,网络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会有什么作用? 王斌:网络版权公约是互联网企业针对网络版权发出的倡议,主要内容是大家都拥护知识产权,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在互联网经营上探索一种方法,来实施这样的一个保护。这次参加发起和签署公约的单位,有互联网技术提供者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电信运营企业也参与了进来,大家是第一次用集体的声音来告诫社会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是拥护、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的。 新浪:公约签署以后,是不是著作权人将会处于更强力的保护中? 王斌:从互联网内容的发展来看,互联网的运营者和权利人,在新的发展阶段肯定会进行合作和融合,在这个过程中,不是谁是强势、谁是弱势,而是双方共同探讨一种发展模式。知识产权本身有各方面的法律进行保障,而现在互联网很多的服务是免费服务,在提供收费服务的过程中,是需要法律保障的,而知识产权正好能保障这个收费服务体系。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互联网的运营企业要与权利人针对网上使用的作品进行定价,推出相关领域的定价标准。同时要解决在付费过程中如何付费? 新浪:9月3号总共会有多少家企业来签署这个公约? 王斌:9月3日是《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正式发布,从发布之日起,会邀请国内外尊重知识产权的互联网技术提供者和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企业加入,9月3日当天有20家企业签署后,公约自动生效,公约自动生效以后,还将对社会开放,希望更多的尊重知识产权的互联网企业都能够加入进来。到目前为止,将会有38家机构签约,中国网通、中国联合、中国铁通、中国卫星、网易、上海盛大、新浪、搜狐、百度、21cn、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日报网、中广网、央视国际网络、中国新闻网、千龙网、京报网、3721、雷霆万钧、MSN、首信、中华网、赛迪网、上证网、万网、上海亿唐、美通无线、中搜、国家图书馆、铁血科技、飞行网、红袖添香、农博网、峰力、光线传媒、博客时代。 新浪:它的约束力怎么样?是不是只针对于签了公约的企业?还是对于不签署的企业也具有约束力? 王斌:公约原则上只对签约的企业有自我约束,从我们的了解,像新浪、搜狐这些大的企业,在运营上都注重知识产权,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往往也不是互联网企业自身能解决的,像现在很多个人权利人主张权利,而维护中小权利人的相关的集体管理机构正在筹备中,互联网企业很希望能有相关机构能收转作品使用费,也能降低这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要把互联网企业尊重知识产权的呼声告诉大家,同时也跟权利人探讨用什么方法,能快速地把使用作品的费用直接支付给权利人,解决用什么方法支付?怎么支付?包括支付的价格是否合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还需要做许多工作,要有一个过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是一个平台,把互联网企业和权利人拉在一起,充分的进行沟通和对话,寻找切实可行的办法。 新浪:我们做这个公约的背景,也就是说,现在网络在保护版权方面的现状是什么样的? 王斌:现在针对互联网网络版权保护,应该说,从我国的立法上越来越严格,在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方面,保护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到今年5月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出台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到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起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都说明对保护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互联网企业也希望寻求一些方法来解决互联网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解决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大部分都是合法经营的公司,实际上是希望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使权利人获得一定的收益,《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率公约》的推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但互联网企业也有自己的困难,大家想付费没有付费标准,如果每一个互联网企业面临成千成万的权利人的时候,会非常痛苦,自身的业务发展会受到很大影响,这笔钱是否可以付给某个机构,这个机构是谁?如果相关的集体管理机构不能及时推出,互联网企业是不是探讨把钱放在一个地方,由这个机构先解决分配的问题?网络版权联盟通过组织这次活动,希望能有更多互联网企业从自身、从市场的角度与权利人探讨解决版权问题的方法,下一步联盟会把互联网企业分成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企业碰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是有差别的,我们会安排与不同领域的权利人组织探讨规则?单纯靠行业协会来解决有难度,将会请国家的立法和行政机构来协调,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但这是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和未来的赢利模式,互联网内容的繁荣与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 新浪:在今年5月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公约的签署和这个办法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联? 王斌:这之间实际上是有关联的,网络版权联盟一直在跟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立法工作,我们发现,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出台的保护办法有可能对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将会有很多的权利人开始出现主张自己的权利,互联网企业急需寻找方法解决,这也是在9月3日互联网大会上发布自律公约的原因,先告诉社会互联网企业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我们将积极配合权利人,一起寻找解决办法。 联盟还在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执行环节进行推动,现在有的网络企业已经收到权利人发的不同版本的通知,有的符合条件,有的不符合条件,联盟将根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要求推出标准的通知样本,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可以根据通知样本发放通知,互联网企业在配合权利人的工作上也会非常的快速。 新浪:联盟在签署完这个公约之后接下来会做什么工作,是继续完善标准吗? 王斌:联盟日常的工作是组织一些网络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工作,有法规的培训和案例旁听,提升网络企业知识产权的意识;联盟还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到互联网企业的实地考察,同时配合相关的立法工作。 公约发布之后,我们紧接着要做的一个重点工作是配合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工作,集中征集互联网企业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互联网保护知识产权的操作建议,探讨执行流程等;另一个工作重点是使互联网企业和权利人一起探讨版权保护规则,探讨并制定互联网作品使用标准,付费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因为只有市场规范了,每个人知道风险在哪里,大家都知道风险的程度是多大的时候,这个产业才能真正发展,因为谁都不愿意有法律风险和不可预及的风险。针对互联网企业现在面临有可能会有大量诉讼案件发生,联盟也将会探讨设立筹备纠纷调处的相关机构。 新浪:公约要全部完成,要多长时间? 王斌:公约的闭环从发布之日起,今年年底结束。签署公约达到20家企业,公约自动生效。任何互联网技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者都可以加入。 联盟将在近期推出通知的标准格式;年底前推出互联网行业相关作品使用标准;联盟的工作还有很多,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多方面的机构和人员的参与,也希望广大网民能给我们提出建议,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个长期的过程。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