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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颁布一周年 网上身份证新增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7:14 新闻晨报

  晨报实习生刘东辉 记者殷正明报道 去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据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统计,该规定颁布后一年来,对电子签名感兴趣的上海人越来越多,全市“网上身份证”新增10万张,总量已超过50万张。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上海CA中心)目前发放包括个人证书、企业证书、安全电子
邮件证书在内的6类证书,个人的身份证书在申请当天就能办成。以前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电子签名一度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但《电子签名法》颁布后,3万名自然人、7万个企业法定代表人申办了电子签名,拥有了“网上身份证”。

  据悉,企业申办的身份证书,主要是用来进行电子报税,也有用于商品订购、期货交易的。眼下,这些企业的数量约占全市总量的15%。个人的身份证书主要用于网上炒股、外汇交易以及银行转账等。今年6月起,上海市民信箱网站已开始建设网上交易、数字证书等几大服务平台,在

电子商务领域提供市民身份认证服务。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有关人士称,在未来几年,本市将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带动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数字认证。从网上税务、网上报关、网上采购到

股票交易、外汇宝交易,都要逐步普及、应用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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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签名是一种经过认证的电子代码,能确保网上双方在交流全过程中的身份认证、信息完整和不可抵赖。它发出的数字证书就像电子身份证,清楚标明使用者的身份,使得发件者的电子代码如同手写签名,白底黑字,铁板钉钉。它还能像网络高手一样,让收件者立马查出文件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因为原件一变,发件者电子签名就会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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