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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网络语言有可能违法 吉林省出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9:06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电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企业取“洋名”和“洋字号”、网络语言满天飞……在吉林省,随着有关部门着手制订规范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这些情况将不再出现,不规范地乱用语言文字有可能违法。

  这部法规的草案规定新闻播音、主持、采访以及商业、

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应当使用普通话,规定了影视屏幕、指示牌、标语、广告用字、印章、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
用字等10种情况需要使用规范汉字,同时提出文物古迹、书法及篆刻等几种情况可以保留繁体字或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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