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正文

网络通缉令侵犯名誉权 赔偿前员工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8: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阳)与前员工高鹏发生劳动报酬争议后,北京育教素质教育中心居然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网络通缉令”,用真名实姓“通缉”高鹏。昨天,市一中院认定该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终审判决育教中心赔偿前员工2万元精神损失。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