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状告Google胜算渺茫 加州没有竞业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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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14:53 IT写作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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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状告Google和李开复的核心问题是要求李履行其加入微软时签订的竞业禁止合约。竞业禁止条款是指雇主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商誉,限制其雇员在离开公司的一定时间内加入竞争对手。这种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自由竞争的限制,也是对雇员劳动权利的限制,所以并没有在法律界达成共识,因而在美国没有通过相应的联邦法律,各个州有各自不同的法律。以高科技企业云集著称的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州就明确反对这项法律。
加州商业和职业条例(California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第16600款(Section 16600)指出:任何限制某人进行合法的工作、贸易或商务活动的合约都是无效的。在过去的案例中,如果新雇主在加州或德州,以竞业禁止合约为由,外州的旧雇主要求新雇主放弃该雇用关系的诉讼往往都不成功。最近的两个案例分别是:(1)Advanced Bionics, Inc. v. Medtronic, Inc., 29 Cal. 4th 697 (Cal. 2002);和(2)Bennett v Medtronic, 285 F 3d 801 (9th Cir. 2002)。 所以这次微软作为华盛顿州的公司状告加州的公司Google,加州没有竞业禁止,这只是华盛顿州的法律。胜算非常渺茫。其目的只是为了增加Google挖人的代价。 (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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