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正文

分析:我国互联网管制政策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7:03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编者按:

  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政府部门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怎样管理成为大家普遍思考的问题。今日我们刊发这两篇文章,希望对此感兴趣的读者进一步发表看法。

  尽管我国互联网以高于200%的速度在发展,但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占全球用户总数的11.3%左右,不到美国互联网用户数的二分之一,比居第3位的日本多1000万用户;从普及率上看,美国已经达到63.2%,用户数居第3位到第7位的日、德、英、韩、法也基本都在50%左右,而我国的用户普及率只有5.2%,不到全球各国普及率平均数(10.7%)的二分之一。从全球顶级域名主机数来看,CN域名主机数只有20多万,不到全球的0.1%,排在第35位。所以,加快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仍然是我国制订互联网管制政策的基点。

  以信息化战略继续推动互联网高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贯彻十五大提出的“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要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十六大再次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我国政府推进信息化的决心和鲜明政策,为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未来几年我国互联网管制政策将围绕信息化战略而制订。

  鼓励竞争的管制政策是稳步发展的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最重要的功能是制订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公平、公正的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几年,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和条例,有效地促进了互联网发展,维护了互联网的秩序。

  在管制政策上,信息产业部对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按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采用较低的市场准入的标准,已登记备案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近万家。

  在资费政策上,允许互联网相关运营商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和市场状况对增值电信业务自主定价。为支持互联网的发展,降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经营成本,促进互联网用户发展,在对电信业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时,大幅度降低了数字中继线月租费,经营性中继线月租费下降近90%,拨号上网用户的通信费则一律统一调整为每分钟2分钱,下降70%~80%。

  今后几年内,鼓励竞争的互联网管制政策将继续贯彻执行,以保障互联网业务稳步发展。

  WTO规则将成为互联网管制政策制订的依据

  互联网业务市场将是外资首先介入的市场。根据WTO协议,自中国加入WTO之日起,外国公司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拥有30%股权的合资公司,开展增值电信服务,一年以后股权可增至49%,两年以后可增至50%,地域限制也逐渐放开。一些管制措施也根据WTO进入的时间表来制订,例如,我国主管部门修订了《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减少域名注册的限制,加快域名注册速度,在域名注册服务领域引入竞争,促进服务质量改善和费用的降低。

  今后几年中,我国将根据WTO规定的时间表制订互联网管制政策,及时调整与之不相符的条款和规定。与WTO规则相关的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激发我国互联网业务市场的竞争活力,使ISP、ICP、ASP、IDC各种商业经营模式具有生命活力。

  加强对互联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监管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主要内容,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势在必行。我们需要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性研究,及时制订科学的防御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快应急处理体系的建设,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重点保障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杜绝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害信息的入侵,建立信息安全的有效处理机制。

  同时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意识;加快信息安全立法和技术标准的制订,建设多路由的物理网络,提高网络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愈容灾和抗打击能力;加快开发防止病毒、黑客攻击的信息安全技术;努力构筑一个技术先进、管理高效、安全可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在未来几年内,相关的管制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VoIP的未来管制政策动向

  VoIP未来的管制目前已经成为整个电信行业关注的重点,这与全球发展的趋势有关。

  我国对于IP电话的业务分类一直有争执,在它的发展初期被认为是增值业务,随着它通话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的迅速扩大,对基本电信业务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对其管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2003年4月颁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将IP电话划分为基础电信业务中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并将其归属于固定通信业务,对它的管制也有了新的说法。

  虽然目前我国只有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经营IP业务,即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但其各地的省级分公司都独立发行IP卡,因此在这个市场中有100多家电信企业参与竞争。2003年9月29日,中国联通获得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基本完成了“联通网苑”的筹建工作。在联通大力推进IP超市建设的同时,IP电话也已成为网通和电信扩大市场的主要技术手段。北京电信把IP电话作为切入点,进军京城固话市场,率先推出了可为移动电话和其他运营商固话充值的新型IP电话卡。网通南方公司也将利用自己的宽带网络快速进入电信势力强大的南方21省区市,无疑将对中国电信的长途甚至数据业务造成巨大的冲击。

  由于IP电话实行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间互不结算的制度,其竞争策略主要是加大IP卡的发行数量,同时打折也就自然成为企业竞争手段的首选。这对传统电话运营商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竞争。

  我国对IP电话的检测和标准的制定实际已在进行之中,可以说对IP电话的管制已悄悄开始。同时,多项IP电话的相关标准也在制定之中。未来,对IP电话的管制还将涉及到互联互通、服务质量等相关领域,管制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

  同时,从全球来看,美国加强了对IP电话的限制,欧盟和日本也随之在改变管制政策,我国也必然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对IP电话的管制成为大势所趋。我国将从其他国家对IP电话的管制政策实施过程中吸取经验与教训,而管制的重点将表现在以下四方面:在有效竞争的条件下控制IP电话经营执照的发放;适当的价格管制,包括上下限管制;适度增加IP电话互联资费;最终将IP电话运营商纳入与普通电信运营商同一的政策管制之下,不再享受特殊待遇。这种管制将是循序渐进来实现的,而不是突变式的。

  (张沛 人民邮电报)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