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网站状告联想调频侵权 被告称其炒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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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1: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文学网站“红袖添香”近日将北京联想调频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该公司网站擅自转载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12篇作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7.76万元。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联想调频”侵权
据悉,“红袖添香”网站中原创文学作品的作者在向其投稿时,均已承诺将其作品的使用权独家授予原告,并确认未将且不再将前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人;未经原告的书面许可,任何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其网站作品。 红袖添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陈志华介绍,在今年1月,原告发现“联想调频”公司开办的“联想经典时空读书空间”网站未经原告许可,从“红袖添香”网站擅自转载了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10位作者的12篇作品共计177.6万字,并采用收费方式供其会员在线或下载阅读。 陈志华认为,根据作者授权,原告享有这12篇文学作品的专有使用权。“联想调频”擅自使用这12篇作品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侵害了“红袖添香”对作品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被告:“红袖添香”炒作 记者就这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与“联想调频”公司取得联系,负责其网站运营的经典时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经典时空”与该案被告是两家完全独立的公司。 刘先生说:“我只代表‘经典时空’,在这起官司中,‘经典时空’无任何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行为,我们有充分证据提供给法院。‘红袖添香’在这场官司中必败无疑。”刘先生认为,“红袖添香”是利用这个案子在炒作自己,“这种行为有点不严肃。很多人跟名人打官司,或者跟大公司打官司都是为了出名,‘红袖添香’也不排除这个可能性。”他表示,任何公民都有诉讼的权利,但到底谁赢谁输要由法院来决定。 网络版权联盟:官司是把双刃剑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司在某种意义上是把双刃剑,它能更好地促进大家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以及权利人之间的合作。 王斌认为:“现在很多权利人自我保护意识非常淡漠,一些网络作者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从目前情况看,这种纠纷越来越多了。今年5月30日生效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把不同利益团体的角色进行了划分,按照这个保护办法,权利人除了可以通过官司解决网络著作权纠纷,还可以联系当地版权局以获取帮助。”(丰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