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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以上网站已备案否则不得从事非经营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8:51 深圳商报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信息产业部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目前,已申报备案的网站域名比例约为74%。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30日说,截至5月23日,申报备案的网站主体为220910个,相应的网站域名近43万个。根据我国境内已有的IP地址,备案系统搜索出已开通的网站域名数量为573755个,申请备案的网站域名超过7成。

  信息产业部要求,根据各地通信管理局制定的备案时间安排,备案截止日期大致为6月底。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相关的接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暂停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对拒不依法履行备案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各地通信管理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依法令其关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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