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工作20日截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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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20:56 中广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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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令第 292 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和信息产业部令第 33 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政府将对我国境内的所有网站进行备案管理,并要求在5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届时,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将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据了解,在此之前,有关部门从未对网站数量和具体情况进行过统计。
经营性网站因其经营活动而受到工商、税务等多方面的规范,其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相比之下,由于绝大多数非经营性网站是建站者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建立起来的,其内容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所以不仅数量比经营性网站高出很多,情况也要复杂得多。 记者在走访了万网、新网、虎翼网等专业提供网络虚拟空间的公司后发现,这些公司均在首页显著位置刊发了要求用户及时进行备案的通知;同时,还提供了帮助用户备案的服务。 虎翼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早已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多次通知用户登录信产部网站进行备案。但是由于有些网友对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真正去做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不是很多。为此,虎翼网在现有技术力量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向广大用户提供专业、便捷的代办 ICP 经营许可证的全程服务,包括前期咨询、材料准备、初审报送及最后的许可证领取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