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东:网络著作权保护短期不影响博客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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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3:29 每日经济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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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卫 每日经济新闻 “这个条例既有一定的约束力,又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互联网业内知名人士、博客中国董事长方兴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昨天,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以下简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版权以及网络官司日益增多。如1999年1月8日,北京瑞得在线诉四川省东方信息公司侵犯其主页,这是我国第一起关于计算机网络站点主页的官司。瑞得在线最后赢了这场官司。 目前,不少网络用户通过建立链接等方式,把音乐、电影和软件放在网上供人们免费下载,而《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站在制止侵权方面承担怎样的义务,著作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要求太死会降低互联网的活力。”方兴东分析道,当国内的互联网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时,可以像美国一样制定严格的版权制度。 方兴东表示,“《办法》短期不会影响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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