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正文

温州出台处罚细则 IM软件上传400次黄图就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7:2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在浙江温州某公司上班的陈小姐最近老是收到一些QQ网友发过来的黄色贴图。正当她为图片面红耳赤时,网友却满不在乎地表示:“都是闹着玩的。”

  利用网上即时通讯软件(QQ、MSN等)来传播色情、淫秽的图片是公安机关最近碰到的新情况,温州警方对此制定了处罚细则。

  温州市公安局信通处监察科科长曾雪峻表示,转发淫秽图片也属违法行为,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件(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



【评论】【推荐】【大 中 小】【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