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名称引发纠纷 国信招标索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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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8:33 法制晚报 | ||||||||
文/孙慧丽 冯刚 本报讯 记者今日获悉,二中院受理了首例因网站名称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 原告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其是“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的所有者,被业内外简称为“采购与招标网”。2004年11月18日,原告发现被告北京采招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招标网”网站名称被予以初审公告。
而且被告网站还抄袭了原告网站的版面设计、招标公告和项目信息,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