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星:与郑昭东商榷共享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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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1:49 ChinaBy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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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王星 一拍是海王星重点关注的一个C2C网站。作为中国C2C领域的后起之秀,一拍前期的各项工作是很踏实的:迅速推出的一拍助理,人性化的网页和有特色的模板,都在显示初出茅庐的一拍人的细致和热情。
郑昭东作为一拍的总“掌门”,在和卖家群体沟通的见面会上落落大方的表现,无疑给许多对一拍网抱有信心的人鼓了一把劲。不过在3月7日郑昭东对媒体表示“承认卖家在其他大型网站(如淘宝和易趣)的信用度。”和“不管是哪个网站上的卖家,只要信用得到认证,就可到其他网站交易。就像银行信用度可以共享一样,买家和卖家的信用度应该也可自由流通。作为一种商业资源,尤其在网络经济上,这种信用度的共享显得特别重要”这两点意见以后,海王星开始为一拍担心起来! 信用的成本壁垒 首先,作为卖家视为“身家性命”的信用度,这个作为买家购物的几乎是唯一判断的诚信标准,无论是在淘宝、易趣还是一拍,都是建立在一笔一笔的C2C交易流程上面的,说得更加直接一些,是建立在资金流的基础之上!排除恶意炒作和人为有意去“做”的因素,以前有人在易趣上面统计过,一个好评的“成本”是7.8元,我自己在淘宝上面测算过,淘宝的一个好评“成本”大概是在5.4元左右。让卖家群体单方面“共享信用”很容易,问题是易趣和淘宝愿意吗? 取消了严格买家认证制度,开创了中国C2C“恶拍”时代的易趣最近正在努力收服失地,但是易趣也明显地放缓了对于“一元拍”和“荷兰拍”的支持力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拍卖”这样的方式太容易炒作信用度!而淘宝最近也明显增加了“巡查”力度和“杀一儆百”的动作,业界内部甚至流传淘宝下一步可能会出台“举报有奖”的鼓励政策。 这些事实都在表明一个道理:作为C2C平台的提供者和管理者,越来越清楚“信用”对于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性!以前的情况是当裁判,现在易趣和淘宝正在慢慢进入到“仲裁者”的角色里面去发挥。eBay曾经有一段时间面对“恶拍”束手无策,在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介入以后,流失的用户也逐渐慢慢回流了,易趣和淘宝都在努力学习“老前辈”的这一招呐。 信用的成本壁垒从根本上就限制了信用的使用范围。建设信用体系的成本甚至超过了C2C网站建设网络支付平台、服务平台和推广平台的总成本,在这样的情况下面,郑昭东先生希望“共享信用”的想法,是不是有点一厢情愿甚至是与虎谋皮的味道? 界限就是界限 当然,郑昭东在阐述自己“共享信用”的前提条件是:打破人为的界限,呼吁把中国的C2C市场共同做大! 海王星注意到自从去年9月份郑昭东“空降”到一拍以后一直非常低调,在接受“XX晨报”记者采访的时候提出“C2C割喉战为时尚早”的观点,但是媒体就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反击:“虽然有在豪门担任高管的良好背景,但网络拍卖对郑昭东来说依然显得陌生。”网络营销专家蒋先生对此的评论是“大家都在抢沙发、板凳,一拍莫非是想为人作嫁当活雷锋?” 我自己是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专家的这个话。一是我们有超过9000万的网民,而且获取新闻和信息是目前网民上网最重要的需求,新闻门户除了新浪一支独秀以外,搜狐和网易都还在为排名争斗得你死我活的,何况现在还蹒跚学步的中国C2C?连记者都这样写到:“一拍网幕后老板雅虎是eBay的死对头,在全球的争霸战中,还从未对eBay服过软,何况是在关键的中国市场!” 第二是郑昭东提出的“人为界限”有点牵强附会,甚至是哗众取宠!我们抛开目前国内C2C的形势、用户群体、信用等等这些“附件”因素来看,就市场而言,郑昭东是英特尔亚太区的前高管,英特尔什么时候和AMD合作过?Yahoo和Google什么时候携手过?腾讯的QQ愿意和MSN一起来做大中国市场? 界限就是界限!要打破界限,除了凭自己的实力,别无二法! 别把信用当成商品资源 笔者自己个人的观点,2005年留给一拍的时间还很多,但是留给一拍的机会并不多! C2C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国内的实际情况,对于用户的“口碑相传”要相当重视。对于刚刚崛起的一拍来说,“圈自己的人脉”和“抢别人的地盘”显得很主要和实际!要想在易趣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淘宝咄咄逼人的气势之间杀出自己的位置,除了更好的服务和更好的市场效果,让大小用户都体会到一拍的优势和特色才是正道。 信用不是商品资源,至少在2005年不是!要把信用转换为商品资源,那是一件成本相当高昂的工程,连财大气粗的eBay都还不敢说“我们这里出售信用”吧?易趣和淘宝现在只敢是尝试更深一步地进入到建设“信用”的阶段,在把自己从C2C交易流程之间的“裁判”角色转换为“仲裁者”的角色之时,投入的运营成本就已经让人瞠目结舌了。 举一个小小的例子:买家投诉卖家销售了一只假冒伪劣的SK2“面霜”,卖家反诉买家恶意评价。负责的“仲裁者”要进行双方的取证、鉴定和评判等一系列的工作,弄得不好还得出庭作证(现在无论买家还是卖家的法律意识都大大提高了!)其中牵扯和涉及到的人力、物力成本可不见得是一笔小数!这也是目前淘宝和易趣把信用建设“推”给买卖双方,在发生贸易纠纷的时候多半采用息事宁人做法的不得已的苦衷。 所以,在郑昭东提出“信用是一种商品资源”的观点以后,笔者还希望你三思而后行。商品资源是可以买卖的,如果大家都在议论“一拍上面可以买卖信用”的话,我觉得对你个人,对一拍都不是一件好事! 后记 无论作为卖家或者买家,还是记录中国C2C历史的一员,对于一拍加入到中国C2C领域开始发力竞争,我都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有竞争,才会有选择、有进步和发展,作为我们小百姓们才会有实惠^_^QQ不行有MSN,看新浪不顺眼的可以瞧搜狐,Google当机了还有Yahoo或者百度。什么时候中国的C2C里面出了“windows级别”的寡头,那才是中国C2C真正的悲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