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以“侵犯域名权利”为由起诉阿里巴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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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7:2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范俊 发自上海 国内首例“被动使用域名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本报记者昨天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他们已在3月4日驳回了慧聪网的起诉,不予受理,理由是“证据明显不足”。 3月2日,慧聪网发现www.HC3600.com的域名指向了china.alibaba.com,便以“涉嫌
记者为此事咨询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经其调查,“www.hc3600.com”域名WHOIS记录显示,该域名注册人为“GUI某”,注册时间为2005年2月7日,注册期限为一年。该注册人的地址为“CN、BJ、JIANKANG ROAD”,该域名管理联系人为“MOU某”。由此可以得出,该域名注册人与北京和江苏有关,而与阿里巴巴所在地浙江并无关联。 “域名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域名指向直接相关,其主动权在于域名注册人;而被指向的网站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是无法控制的。”《中国域名经济》主编沈阳向记者表示,从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来推测,慧聪网可能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阿里巴巴和该域名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