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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电信争入网络电视 数字电视前景堪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 14:4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荀冠龙 北京报道

  2004年12月24日,应该是电信运营商从幕后走向前台的分水岭。当天,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宣布正式进入网络电视业。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其合作伙伴并不是来自广电系统,而是一直被国家禁止进入广播电视领域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网通旗下的北京电信公司。

  随后,中国电信在秘密试验网络电视的消息也被外界所知,据称其在杭州、广东等地进行的实验正“如火如荼”,而2005年更是要“大规模启动网络电视”。一直冷眼旁观的电信网络运营商突然发力,成为当下一波网络电视热浪的制造者。

  与网络电视的风起云涌相比,一直“叫好不叫座”的数字电视似乎更显尴尬。

  监管悬疑

  2004年12月20日,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宣布开通“北京网视”发布会上,新浪网副总裁陈彤也应邀出席。也许是为网络电视打气,他在会上宣称,新浪去年开通视频频道后,目前访问量已经相当于中级水准。中国足球队对马来西亚比赛的视频单条访问量竟然突破了260万条。

  经过记者了解,目前一家企业要想开办网络电视频道,需要四个证书,分别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发放者是广电总局的相关部门。

  也就是说,没有资格运营广播和电视服务的传统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以及中国联通等,如果要经营网络电视业务,首先要得到广电部门的许可。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网络电视和数字电视的竞争似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

  也是在“北京网视”发布会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和合作方北京网通也始终没有公布双方的具体合作方式,只是一再表示网通仅提供硬件设备。

  不过,参会的北京市通信公司副总经理韩颖却向记者表示,网通已经正式将2005年定义为“网络视频年”。网络运营商似乎对未来网络电视的政策瓶颈并不十分在乎。

  而来自网通内部人士的说法是:“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有望于2005年发放网络电视牌照,网络电视产业将在2006年和2007年取得长足的发展。”但广电部相关人士则向本报记者否认了这一说法,称“网络电视产业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不可能广电部一家说了算”。

  由于我国的国情,对于网络电视的监管问题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而按照相关专家的说法,最快明年年底将出台的《电信法》可能将就相关问题的监管层面甚至三网合一有一个交待,独立的电信监管委员会也许将成为“网络电视”的婆婆。

  竞争从价格战开始?

  为数字电视的推广上下奔波的广电部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如是评价网络电视的突起:“看着香,吃着难”。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总裁孙玉胜在评价2004年中国数字付费电视产业的发展时只用了一句话:“万事开头难”。

  截至2004年10月底,中国的宽带用户已达3400万,据业内人士估计,年底可能会达到4000万。中视网络副总贺铮告诉记者,他们将逐步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运营商的网内实现网络电视的落地。目前该公司网络电视已在北京、上海、江苏落地,而广东、四川、天津、山东、河北等地将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从2004年9月21日开始,他们已经开始接受落地网内宽带用户的订阅,收费标准为30元/月。

  很微妙的是,中数传媒目前确定的数字电视包月的价格是28元。2元的差价,似乎足够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据孙玉胜介绍,曾有人做过市场调查,调查的结果是付费电视收费的价位如果在30元(月收视费)左右,接受的人最多。但为什么最后选定在28元,恐怕另有用意。

  虽然贺铮始终认为,网络电视和数字电视“谈不上竞争”,但一个现实问题是,从目前两种业务的消费群体来看,有着很大的同质化现象。你不可能要求一个装了机顶盒的人再去花30元看网络电视。

  最近正在忙于编写《2004年中国数字电视报告》的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的黄升民则表示,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的竞争其实是消费者习惯的竞争,一些被电视“惯懒了”的消费者还是会选择数字电视,而另外一些习惯于网络浏览习惯的人则会选择后者。

  而贺铮不大同意“未来网络电视和数字电视会产生竞争”的说法,坚持认为两者是“相互补充”。中视网络公司经常用到的一句广告语是:“想在当天下午看一场电视台原定于晚上播出的足球比赛录像,似乎是天方夜谭一般的事情。而网络电视的点播功能却使这种想法正在变为现实。”其实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竞争的本质,是生活方式的竞争。是朋友还是敌人,界限并不那么清楚。

  谁替代谁

  一家从事网络电视经营业务的公司向记者提供的资料中这样来比较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的特点:“尽管数字电视相对于模拟电视有许多技术革新,但只是信号形式的改变,而没有触及媒体内容的传播方式。而网络电视(IPTV)则使用户有着极为广泛的自由度选择视频节目,实现媒体提供者和媒体消费者的实质性互动。”

  该资料在介绍网络电视的出台历史时用词也颇为考究:“从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到数字电视?再到网络电视,每一次概念的更新都是一场实质性飞跃”,在此,“网络电视”是“数字电视”的“实质性飞跃”。

  在回答记者网络电视的发力是否会对目前推广艰难的数字电视造成巨大冲击的问题时,广电部科技司司长王效杰的回答非常坚决:“网络电视现在还是概念炒作,没什么影响。”

  在王效杰看来,网络电视同时支持收看的用户很有限,这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很强的点对点通讯的特点,网络都是以一对一地进行交换为前提设计的,而有线电视网络是一对多和点对面的广播方式,它可以同时提供数字电视节目服务的用户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由于两种网络技术设计机理的不同,使得两者实现的技术方式不同。同时应用的领域不同,还原的设备也不同,因此,两者不可能互相替代,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共同存在、共同发展。

  不过,王效杰还是承认:“网络电视可能会造成数字电视用户的分流。”

  新浪科技注: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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