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建黄网 今天被判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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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17:0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 记者 杨昌平) 今天上午10时,北京某重点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三学生刘某,因在自己建立的网站上张贴淫秽图片牟利,而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刘某被抓之后,学院党委曾两次为他求情,希望从轻处理,但法律是无情的,刘某的人生将从此改变。 刘某今年22岁,出生在四川省一个贫困家庭。考进重点大学后,每年的近万元学费
和此前媒体报道说刘某建黄网获利两万余元不同,一中院在判决中提及的刘某获利数额仅525.4元。一中院认为,虽然刘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但这些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刘某犯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