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与百度专利战预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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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2:46 ChinaByte | ||||||||
文/李俊慧 11月22日,雅虎中国刚说完要全身进入竞价搜索领域,对于雅虎的言论,后边百度就表达了自己强烈的不满。这两个老对头的言辞都表现的咄咄逼人。 凭借美国雅虎收购Overture公司而获得了"影响在搜索结果列表中的位置的系统和
"竞价排名"专利到底属于谁? 雅虎算是通过收购取得了相关专利,而该专利由原Overture公司于1999年5月28日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7月31日被美国专利局批准的。 百度也说自己有专利,百度在国内的申请(专利)号为“02117998.0”,公开(公告)号为“1462003”,申请时间为2002年5月28日,公开(公告)日为2003年12月17日。专利的名称为“一种利用搜索引擎发布信息并按竞价排名的方法”。 由于雅虎的专利是在美国申请的,我们并不能确定其是否在申请之初有进行专利国际申请,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雅虎是否已经在中国注册了该专利。如果其没有就该专利进行中国注册的话,该专利就可能无法获得我国法律的保护。这就意味着,虽然当初Overture公司作为专利所有人在美国可以对 Google 提起了诉讼,并最终由美国雅虎和美国Google就侵犯专利诉讼一事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雅虎是否可以就该专利起诉百度并获得胜诉尚是一个未知数。 雅虎中国如今的行为已经是侵犯百度的专利权。一旦,百度诉之法院,雅虎中国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真的进入诉讼会怎样? 如果真的进入诉讼,到底由谁起诉百度呢? 会是雅虎中国来担任该角色吗?很可能不是。显然,雅虎中国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中国法人,根据其网站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其只是"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也就是说,雅虎中国只是雅虎香港公司北京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和《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似乎尚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另外,根据其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其业务范围只是"有关总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支持的联络工作",并强调其"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其现在所推出的"竞价搜索"是否已经超出了营业范围呢? 更重要的是,雅虎中国网站的存活期是"自1999年12月29日至2002年12月28日",而对照现在的日期,雅虎中国网站的经营期限已经超期,并且其只经过了2001-2002年度的工商检验。同时,其并没有重新进行网站工商登记。不知是雅虎中国疏忽还是故意为之呢? 因为根据北京市《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任何网站均"不得冒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对冒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如今雅虎中国则在其主页上有明显的红盾标记,但是,其有效期已过,已经丧失该标志使用权却依旧使用,属于典型的冒用行为了,其显然已经迈出了违法的一步。如果稍有不甚,雅虎中国甚至很有可能陷入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困境。 理论上讲,如果两家公司真的因为专利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话,原告也不是雅虎中国,应该由雅虎中国公司进行诉讼。那谁又是雅虎的中国公司呢?由于我国对于互联网内容经营有特殊规定,雅虎不可能在中国有自己的分公司。也就是说,如果真要进入诉讼,原告尚没有着落。 另外,我们知道雅虎在去年11月收购了3721公司。也就是说,如果真的进入诉讼的话,原告只有可能是3721公司,但是,当初雅虎收购3721公司的时候,是否也把该专利中国使用权授予了3721了呢?这我们也不能完全肯定。 如今,雅虎中国刚刚推出竞价搜索,就开始和老冤家百度展开口水战,两者在"竞价排名第一人"名分上是互不相让,言辞上更是锋芒毕露,如果口水战果真升级到专利诉讼大战的话,那么,可以预料的是,雅虎中国或3721公司与百度又要为中国IT业上演一番叫座的好戏。回头想想,刚推出竞价搜索,雅虎中国就和百度较上劲,这算不算另外一种自我炒作和自我推广呢? 也许战火也就停留在法院门口,因为,百度有专利意味着雅虎中国没专利。当然,如果百度有专利,雅虎基于"影响在搜索结果列表中的位置的系统和方法"的专利也可向专利主管机关或法院申请启动专利异议或无效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