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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音乐遇版权之痛 专家称联合是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 09:3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记者 许群 实习生 夏海微

  伴随越来越多的网站开始向网民提供音乐下载与试听服务,网络音乐迅速颠覆了传统音乐获取模式。一时间,互联网成了人们的音乐天堂。轻点几下鼠标,网络音乐用户就可以享受免费的在线视听服务;付很少的费用,网络音乐用户即可以获取无限量音乐歌曲的在线下载。

  但就在近期,世界五大唱片公司华纳、环球、索尼、百代和BMG发起“维权风暴”,矛头直指国内网络音乐行业。

  舞起“维权大棒”

  2004年9月,来自央视国际网站的数字表明,2003年全球唱片销售量27亿张,比2002年下降了6.6%;唱片销售额320亿美元,比2002年下降了7.6%。这已经是全球唱片销售连续第四年下滑了,尽管个中缘由甚为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网络音乐的兴起在其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有时候花钱买一张CD,喜欢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一两首歌曲。而在网上,则可以到资源丰富的音乐网站快速搜寻到很多自己喜欢的音乐。”浙江大学计算机系的研究生小童这样评价网络音乐。

  从事网络工作多年的公司职员钱江峰认为,网络音乐动摇了唱片界的传统赢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传统唱片公司制造了更多的竞争者。

  据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公布的数字显示,从1999年至2002年间,网络音乐对唱片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美元。与此相关的另一数据表明,到2005年,全球范围内20%的音乐销售额将通过网络下载实现,在中国,这个数额也将达到30亿元人民币。一方面是网络音乐显现出的强大威胁力,一方面是网络音乐预示出的巨大市场空间。

  面对中国市场,世界唱片公司显然不会坐视不管,保持沉默。今年4月,国际唱片业协会北京代表处的委托律师事务所证实,针对非法提供网上音乐下载等侵权问题,该律师事务所已经陆续向全国众多网站发出了“警告信”。今年9月,五大唱片公司的负责人也向外界明确表示: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已经不是投石问路,而是全球战略的重中之重。中国唱片市场自此进入了声势浩大的“维权时代”。

  那么,为什么时至今日,国际唱片业的巨头们才将维权目光聚焦于中国的网络音乐呢?

  “如果说在此之前,是由于对中国的政策法律环境不熟悉,而对中国市场抱以观望态度的话,在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完善,尤其是政府逐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世界唱片业的巨头们自然开始坐不住了。”我国版权问题专家、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章宇舟直言不讳。

  醉翁之意不在酒

  2003年9月,华纳等唱片公司以未经录音制作权人许可,擅自上载音乐作品并在网上传播为由,将天虎音乐网推上了被告席,并向其索赔37万元人民币。此案以天虎音乐网败诉告终,这是中国国内首例宣判的网络音乐侵权案。

  据记者了解,中国国内的音乐网站可谓门类众多。专业的音乐网如九天音乐、天籁村等自然首当其冲;一些大型门户网站也将触角伸到了音乐资讯领域,如新浪娱乐、网易娱乐等;而与宽带ISP合作的地方网站提供的则是网络音乐、影视的在线欣赏、下载等服务;其中不少个人网站也混杂其间。在天虎音乐网这样的大型音乐网站,被唱片公司选择作为“杀鸡儆猴”的目标后,中国国内音乐网站普遍处于人人自危的状态。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总额为37万余元的赔付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这一案件本身对业界的意义可谓深远。可以这样认为,迄今为止,国内绝大多数音乐网站都是靠盗版为生的,离开盗版此类网站恐有“灭顶之灾”。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世界五大唱片公司占据了全球唱片市场76.6%的份额。可以说,在国际唱片市场上,他们拥有绝对的统治地位。

  章宇舟律师分析认为,目前看五大唱片公司的策略是先用“维权大棒”对侵犯版权的国内音乐网站进行“威胁”,逼迫他们就范,成为“五大”的业务伙伴或客户,此后再将其纳入传统音乐的食物链。对不听话的网站则会“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如此一来,既可以削弱网络音乐对传统音乐的冲击,又可以借助知名网站的渠道,迅速切入网络音乐这一新兴市场。

  而据记者了解,九天音乐网等具备相当规模的音乐网站已经成为了五大唱片公司进攻中国市场的“扶植”目标。“经五大唱片公司授权,走网络音乐的正版道路肯定是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我们正在以一种积极的姿态与五大唱片公司谈判。但问题在于,现在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五大’单方面制定的,在这场游戏中,我们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九天音乐网的经营者赖晓峰焦虑地向记者表示。他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内音乐网站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与五大唱片公司妥协,接受其高昂的版权费用,成为其落地国内的渠道;要么被他们“策动”的版权官司“打死”,走上毁灭之路。而实际情况是,在这场名为“维权的战役中”中小网站显然难以承受巨额版权费用,从而势必走向灭亡。而像“九天”这样经营时间长、规模较大的音乐网站,究竟会何去何从,则切实难以确定。

  章宇舟律师则用“招安”形容了九天等音乐网站与“五大”的协商行动。在他看来,倘若相关机构不采取“救市”行动,九天等音乐网站最后的命运即是成为“五大”的国内落地渠道,而中国自己的网络音乐也将逐步走向衰亡。

  联合起来才是出路

  对于国内网络音乐行业的现状,浙江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梁绮分析说:“中国加入WTO后,将遵守《TRIPS》的相关法规和条例。由此,尽管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在国际社会中,必须同样遵守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法规。现在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缺乏相关意识及法律法规,导致了侵权现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在包括法律等环境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急于按照外国人的游戏规则行事,结果是不仅没有保护好国外的专利,也搞垮了自己的民族产业。”

  面对九天音乐网所做的努力,梁绮表示赞同,她认为,“九天”能积极和五大唱片公司协商,争取他们的授权,这一行为本身就令人赞赏,这是民族企业求得生存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显然较为被动。由于著作权本身是一个相对垄断的权利,在这场谈判中,国内的音乐网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取得主动和对等的谈判地位,所有分散的音乐网站应该联合起来,形成协会或行业公会,以整体力量与外国大鳄抗衡,共同制定对双方都有利的游戏规则。这其中,政府的作为尤其重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配套,制定的政策是否对民族企业有利,政府干预的空间是很大的。

  章宇舟律师认为,按照国家规定,版权收费标准必须由国家版权局与物价部门联合制定,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在与唱片公司的协商中,关于如何收费是没有标准可依的。由此,政府应该在唱片公司的版权收费上建立起定价制度。以药品为例,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均为药品设定了价格限制。各国经验表明,对一些相对垄断的行业实行定价制度,可以成功地控制专利产品价格的上涨。

  浙江大学知识产权专家、法律系教授李永明认为,基于网络数字化的特点,网络上传播的作品极易被拷贝、传播、修改,但这也正是网络的魅力所在。社会公众可以借助网络获得巨大益处,由此,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要考虑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衡点。李永明同时指出,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国内的音乐网站过于分散,力量不够集中。如果大家能够团结起来,组成协会,制定章程,明确方向,形成一种声音与唱片公司谈判,发出的声音才能被对方听到,才不至于被各个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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