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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刘书) 昨天下午,8位代理律师代表20位东芝笔记本电脑中国用户,就东芝株式会社隐瞒产品缺陷欺诈消费者事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芝株式会社提起共同诉讼,要求按购机价款一倍赔偿。
去年5月东芝事件发生之后,共有6位中国消费者以个人名义起诉了东芝。但至今为止,案件一直在走程序,没有结果。原因是东芝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本案不应由中国法院管 辖。随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东芝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听取了双方代理人的当面陈述后,于上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维持原裁定。
共同诉讼的8位代理律师分别来自北京丰联、高朋、惠诚、隆安四家律师事务所。他们认为,此案只有立了集团共同诉讼,才可能真正打下去。在过去的10个月中,律师们多次飞往美国取证,掌握了包括检测报告在内的大量证据。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20位原告的代理律师提交的起诉材料,并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据了解,按照法律程序,七天后应该得到答复,但由于此案的特殊性,估计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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